滬衛基層〔2021〕12號?
各區衛生健康委,市健康促進中心(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控中心)、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
???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關于規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18〕35號)及《關于試點開展家庭醫生網上簽約服務的通知》(滬衛計基層〔2018〕15號)、《關于印發<上海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規范(2020版)>的通知》(滬衛基層〔2020〕7號)等精神,為暢通簽約渠道,做實簽約服務,提升簽約感受,現就進一步做好本市“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對象與范圍
本市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全面開展“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括線上簽約、解約、改簽、續約、健康咨詢解答等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建立市級“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市級平臺”),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家庭醫生均應在“市級平臺”上完成注冊,并落實相關服務。各區、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依托轄區內相關健康信息服務平臺,通過多種形式開展“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二、基本流程與內容
依托“市級平臺”開展家庭醫生線上簽約、解約、改簽、續約、健康咨詢解答等服務(操作流程圖見附件1),基本流程與內容如下:
(一)線上簽約
1.本市常住居民可憑本市醫???、社???,或憑身份證及本市醫療機構標準自費卡,通過“市級平臺”進行線上簽約。申請線上簽約的居民,需通過“市級平臺”注冊,并進行實名認證。
2.居民可提出簽約申請,自愿選擇簽約“1+1+1”醫療機構組合,包括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家區級醫院和1家市級醫院。其中,根據所選擇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展示的所有可簽約的家庭醫生基本信息,居民可自主選擇一名意向家庭醫生,也可選擇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選派家庭醫生進行簽約。簽約居民每年提出的簽約申請不超過2次。
3.居民需在線閱讀《上海市“1+1+1”醫療機構組合簽約協議書》,點擊確認提交申請,等待所選擇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核對簽約申請。核對期間,居民可撤銷簽約申請。
4.“市級平臺”收到居民簽約申請后,應實時將簽約申請推送至相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
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對居民簽約申請進行核對:
(1)經核對一致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依據居民簽約意向,結合本社區家庭醫生簽約分配規則,將居民簽約申請分配給家庭醫生。對意向家庭醫生與最終分配家庭醫生不一致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在分配前與居民溝通一致。
(2)經核對需調整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主動與居民對接,退回簽約申請,并填寫退回原因。居民可調整后再次提出簽約申請。
6.家庭醫生應及時查看待簽約列表,落實簽約服務。如需調整的,應主動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接。
(二)線上解約
1.簽約居民可提出解約申請,填寫解約原因,提交成功后等待家庭醫生核對。核對期間,簽約居民可撤銷解約申請。
2.“市級平臺”應實時將解約申請推送至相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家庭醫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督促家庭醫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解約。
3.家庭醫生應及時查看待解約列表,主動與簽約居民對接并核對,落實解約服務。如需調整的,應及時退回解約申請,并填寫溝通情況與退回原因。
(三)線上改簽
1.簽約居民可提出改簽申請,填寫改簽原因和新簽約申請信息,提交成功后等待家庭醫生核對。核對期間,簽約居民可撤銷改簽申請。簽約居民每年可提出1次改簽申請。
2.“市級平臺”應實時將改簽申請推送至相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家庭醫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督促家庭醫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簽。
3.家庭醫生收到改簽申請后,應主動與簽約居民對接并核對,落實改簽服務。如需調整的,應及時退回改簽申請,并填寫溝通情況與退回原因。
(四)線上續約
簽約有效期原則上為1年。簽約期滿前2周,“市級平臺”應向簽約居民和家庭醫生發送續約提醒。如簽約居民不提出解約或改簽申請的,視為續約。簽約期滿后,“市級平臺”應推送新的簽約信息至家庭醫生和簽約居民。
(五)線上咨詢
簽約居民可在線向簽約家庭醫生提出健康咨詢,“市級平臺”將健康咨詢推送至相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簽約家庭醫生,簽約家庭醫生應及時回復。未及時回復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統籌力量做好回復。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架構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搭建市級“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臺,并實現與“隨申辦”功能對接?,F階段,依托“上海健康云”APP搭建“市級平臺”,推進線上簽約等服務,開展工作指導與質控。
各區衛生健康委可結合轄區特點和信息化基礎,搭建區級家庭簽約服務信息平臺,在達到與“市級平臺”基本功能一致的基礎上,并可與“市級平臺”對接,整合相關簽約服務。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督促家庭醫生落實工作要求。對線上提出簽約服務申請的居民,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線上落實服務的同時,也可根據居民實際情況,按照流程規范,提供線下、線上相整合的簽約服務。
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應建立統一的簽約人員和家庭醫生信息庫,實現與市、區兩級平臺的對接,及時將簽約服務信息推送至市區兩級平臺。
(二)試點具體要求
試點期間,對通過“市級平臺”在線簽約的居民,可同時實現在線解約、改簽、續約、健康咨詢等服務。在試點基礎上,逐步將“市級平臺”服務對象延伸至所有線上或線下簽約居民。
具體落實以下工作:
1.設置管理賬號。分別設置市級、區級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員賬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員要督促家庭醫生及時響應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服務操作,市級管理員、區級管理員負責開展相應指導與質控。
2.完成信息注冊。“市級平臺”將為所有家庭醫生建立個人頁面,充分展示家庭醫生特長風采。請各區衛生健康委協同各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織所有提供簽約服務的家庭醫生于10月9日前完成注冊,之前已注冊的家庭醫生,需補充完善個人信息(具體信息內容見附件2)。
3.嚴格流程質控。“上海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控中心”應將“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納入質控內容。現階段,重點圍繞線上簽約服務規范響應率、健康咨詢規范回答率、與簽約居民對接聯系率等開展質控,并將質控結果納入年度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內容。
4.加大宣傳推廣。加強“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宣傳,將線上簽約等服務嵌入“隨申辦”“上海健康云”等線上健康服務平臺各項服務流程,,引導居民在獲得相應線上健康服務時,首先選擇與家庭醫生簽約,或優先將家庭醫生作為獲得服務“第一接觸點”,促進居民更便捷、更順暢地與家庭醫生緊密聯系。
5.設置熱線電話。居民可撥打12320家庭醫生服務專線,或撥打“市級平臺”專線400-9216-519,咨詢相關問題。12320家庭醫生服務專線應及時將居民簽約服務需求等信息及時推送至“市級平臺”,按照相關流程做好工作。各區衛生健康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結合轄區特點,為簽約居民提供多渠道咨詢解答。
6.明確時間節點。自10月15日起開展試點,全市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試運行“市級平臺”,確保線上簽約各項服務全面落地,并將線上服務對象逐步延伸至所有線上、線下簽約居民。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