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醫院,下同)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龍頭和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紐帶,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切實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關鍵環節。我省自2012年啟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以來,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市縣積極探索實踐,緊緊圍繞破除以藥補醫的逐利機制這一核心任務,統籌推進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綜合改革,著力建立公立醫院管理運行新機制。目前已有29家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通過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方式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2657項,各級財政投入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資金7853萬元。縣級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逐步落實,東方市和屯昌縣等縣級公立醫院已開展醫務人員考核招聘工作。醫院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東方市和保亭縣等市縣組建了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藥品供應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堅持開展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探索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采購工作。醫療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得到加強,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逐步改善。但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仍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藥品、耗材價格虛高不下,醫藥費用快速增長的勢頭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一些地方醫改重點工作任務推進力度有待加強,醫院和醫務人員參與醫改的積極性不高。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在我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鞏固和擴大改革成效,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主要目標
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2015年,在全省所有縣級公立醫院破除以藥補醫,以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服務價格調整、人事薪酬、醫保支付等為重點,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2017年,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看大病、解難癥水平明顯提升,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群眾就地就醫。
二、重點任務
針對我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市縣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好《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2014〕47號)確定的各項改革任務,加大工作力度,大膽探索適合地方實情的醫改政策和模式,按照要求的時間節點確保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的出臺和實施。在此基礎上各市縣政府還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編制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各市縣要按照《海南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和《海南省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2015—2020年)》(瓊衛規劃〔2015〕7號)精神,編制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合理確定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布局、功能、規模和標準。明確縣級人民政府是舉辦縣級公立醫院的主體,每個縣要辦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在此基礎上,根據本地區醫療服務需求,鼓勵采取遷建、整合、轉型等多種途徑將其他公立醫院改造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科醫院、老年護理和康復等機構,也可探索公立醫院改制重組。
(二)明確縣級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設備配置標準。床位規模按照功能定位、當地醫療服務需求等情況予以核定。嚴禁縣級公立醫院自行舉債建設和舉債購置大型醫用設備,鼓勵縣級公立醫院使用國產設備和器械。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篩選包括中醫中藥技術在內的一批適宜醫療技術在縣級公立醫院推廣應用。嚴格控制超越縣級公立醫院功能定位或療效不明確、費用昂貴的醫療技術、大型醫用設備的引進和應用。
(三)建立統一高效、權責一致的政府辦醫體制。各市縣2015年底前都要組建由政府負責人牽頭,政府有關部門、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組成的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履行政府辦醫職能和醫院發展重大事務決策權,負責醫院發展規劃、章程制定、重大項目實施、財政投入、院長選聘、運行監管、績效考核等。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創新管理方式,從直接管理公立醫院轉為行業管理,強化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范的制定和監督指導職責。
(四)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和經營管理自主權。實行政事分開,合理界定政府作為出資人的舉辦監督職責和公立醫院作為事業單位的自主運營管理權限。縣級公立醫院執行管理委員會的決策,具有人事管理權、副職推薦權、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權、年度預算執行權等經營管理自主權。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醫院的行政級別。完善縣級公立醫院院長選拔任用制度,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
(五)建立科學的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醫院管理委員會要制定科學的縣級公立醫院考核指標,引入第三方評估,并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強化管理委員會對院長的激勵約束,強化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管理,建立問責機制,嚴禁將院長收入與醫院的經濟收入直接掛鉤。
(六)破除以藥補醫機制。2015年,所有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加政府補助和醫院加強核算、節約運行成本等多方共擔。各縣(市)要按照《關于調整海南省縣級綜合改革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瓊價價管〔2014〕539號)要求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價格調整政策與醫保支付政策相互銜接。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2014〕47號)和《縣級公立醫院財政補助指導意見》(瓊財社〔2014〕2085號)要求,制定具體補償分擔比例,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縣級財政要調整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納入財政預算。醫院要加強成本核算、節約運行成本。加強對醫務人員處方行為的監控,促進合理用藥。
(七)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費用。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衛藥政發〔2015〕70號)要求,制定我省創新藥品集中采購機制、有效降低藥品虛高價格的實施意見,實行分類采購,采取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等辦法開展集中招標采購,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切實降低藥品和醫用耗材虛高價格。各市縣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積極組織參與。
(八)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基本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2015年年底前,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縣域內所有公立醫院,覆蓋30%以上的縣級公立醫院出院病例數。到2017年,全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實行按病種付費的,要制定臨床路徑,合理確定病種付費標準。實行按人頭和按床日付費的,要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合理確定付費標準,加強出入院管理。要規范處方行為,控制過度檢查、過度治療。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
(九)加強信息化建設。各市縣要積極推進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的醫院信息系統建設,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實現醫院基本業務信息系統的數據交換和共享。加強縣級公立醫院信息系統標準化建設,完善信息安全保護體系。積極推動遠程醫療系統建設,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2015年年底前實現國家標準居民健康卡院內發卡,實現掛號、交費、打印檢查和檢驗清單等功能應用。2015年年底前全面啟用新農合智能審核系統,實現醫院端事前審核功能應用。2017年年底前實現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公共衛生、新農合等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積極推進區域內醫療衛生信息資源整合和業務協同。
(十)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加強醫藥費用監管控制,加強對醫藥費用增長速度較快疾病的診療行為監管。到2016年,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提升,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縣級公立醫院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建立健全推進改革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各市縣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市縣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抓,統籌推動區域內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二)加強督導考核。省級各部門要建立督促檢查、考核問責機制,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情況納入對各級政府的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要與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掛鉤。省醫改辦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強醫改監測,組織開展專項督查。
(三)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做好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大力宣傳改革典型經驗和進展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和群眾預期,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深入細致做好醫務人員宣傳動員工作,引導廣大醫務人員支持和參與改革,充分發揮改革主力軍作用。
附: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