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由浙江省衛生計生委成立省級免疫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組織開展疫苗針對疾病監測、免疫規劃政策調整論證等工作。
根據《意見》,省級疾控機構負責匯總全省第二類疫苗需求,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通過直接掛網、招標或談判議價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購價格。縣級疾控機構和承擔縣級職能的市級疾控機構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向疫苗生產企業采購后,供應給本地區的接種單位。
為規范疫苗溯源機制,強化疫苗流通全過程管理,《意見》要求,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省衛生計生委加快推進疫苗追溯信息系統建設,加強疫苗生產、流通和使用的全過程追溯管理;提高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及鑒定水平;探索建立多層次補償體系,進一步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機制;嚴格遵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的相關規范,保證疫苗的安全和質量。
《意見》要求,依法推進接種單位規范化建設,規范接種單位設置、人員資質、預防接種設施條件、冷鏈管理、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理以及預防接種告知、記錄、報告和宣傳工作等。《意見》特別提到,要加強公共衛生醫師培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加強公立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防保健科室(公共衛生科室)建設,充實技術力量,落實預防接種等公共衛生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