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發布了《關于將杭州天威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等四家企業及其有關責任人員列入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公示》,四家醫療器械企業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俗稱“黑名單”)。
官方認為,杭州天威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紹興市立君貿易有限公司、黃梅縣樂景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和上海銳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人尹慶鋒在浙江省紹興市參與醫療器械購銷活動中存在商業賄賂行為。
根據《關于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國衛法制發[2013]50號)規定,擬將杭州天威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等四家企業及其有關責任人員列入浙江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公示時間:7天(2016年11月1日—11月7日),公示期間當事人若有異議,可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必要時可以要求聽證。
逾期不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該委將杭州天威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紹興市立君貿易有限公司、黃梅縣樂景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和上海銳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人尹慶鋒列入浙江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向全省公布,并上報國家衛生計生委。
一旦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按《關于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第七條之規定,對一次列入當地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本省級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或接受財政資金的醫療衛生機構在不良記錄名單公布后兩年內不得購入其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其他省級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或接受財政資金的醫療衛生機構兩年內在招標、采購評分時對該企業產品作減分處理。?
對五年內二次及以上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全國所有公立醫療機構或接受財政資金的醫療衛生機構兩年內不得購入其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
同時,第八條規定,公司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其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不需與公司共同承擔相應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公司不共同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