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扎實推進我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國家衛生計生委 財政部 國務院醫改辦等七部門《關于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國衛體改發【2017】22號等文件精神及河南省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會議精神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國家、省、市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公平可及、群眾受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強化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統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在總結借鑒外地試點城市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我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著力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
?? (二)主要目標。按照“改體制、建機制、優秩序、控費用、強考核”的思路,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著力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價格機制、編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監管等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構建布局合理、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體系和分級診療就醫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醫療服務體系能力明顯提升,就醫秩序明顯改善,城市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占醫療衛生機構總就診人次的比重明顯降低;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衛生總費用增幅與本地區生產總值的增幅相協調;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總體上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 二、改革范圍
??? 市轄區內各級各類公立醫院(所)。包括市直、駐汴的省管、部隊管理、部門管理的公立醫院(所);各區公立區醫院(所)、保健院(所);國有企業辦、學校辦醫院(所);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分設、內設的院所及門診部。
??? 三、主要任務
?? (一)改革管理體制。
??? 1、建立高效的政府辦醫體制。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合理界定政府作為出資人的舉辦監督職責和公立醫院作為事業單位的自主運營管理權限。積極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有效實現形式,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權力和職責,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辦醫體制。組建由政府負責同志牽頭,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組成的市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履行政府辦醫職能,負責公立醫院的發展規劃、章程制定、重大項目實施、財政投入、運行監管、重要人事任免、績效考核等。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衛計委,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大型設備購置論證審核和公立醫院運行監管。
??? 2、完善公立醫院自主權。完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落實公立醫院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收入分配、副職推薦、中層干部任免、年度預算執行等自主權。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公立醫院內部決策和制約機制,實行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實施、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并按規定程序執行,落實院務公開,發揮職工代表大會職能,強化民主管理。實行院長負責制,完善院長選拔任用制度,強化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3、深化人事編制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開展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方式。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逐步推行公立醫院員額制備案管理,實行“總量調控、標準核定、實名統計、分類管理、崗位聘用、同工同酬”。公立醫院在核定的總員額內,可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實施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名單報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其在崗位聘用、收入分配、職稱評聘、管理使用等方面與在編人員同等待遇。
??? 4、完善綜合監管制度。強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建立屬地化、全行業管理體制。落實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加強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探索總會計師委派制。加強審計監督,強化對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監管。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規范臨床診療行為。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狀況、績效考核、質量安全、價格和醫療費用等信息公開。同時加強行業自律和職業道德建設,充分發揮醫療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發揮人大、監察、審計機關以及社會層面的監督作用。探索對公立醫院進行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健全醫療糾紛預防和調處機制。依法懲治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活動中的腐敗行為。
(二)建立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 5、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所有城市公立醫院(包括政府和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因藥品零差率銷售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90%,財政按照原供給渠道補償10%。國有企業舉辦的公立醫院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醫院的藥品貯藏、保管、損耗等費用列入醫院運行成本予以補償。采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間的利益鏈,完善醫藥費用管控制度,優化公立醫院收入結構,確保公立醫院良性運行和發展。力爭到2017年底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 6、完善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實行以市為單位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自行采購,鼓勵跨區域聯合采購和專科醫院聯合采購。開展藥品網上集中采購方向,在保證低價藥品、用量小藥品、急救藥品等市場供應的同時,對招標類藥品采取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等措施,切實降低藥品采購價格。成交價格不得高于省級中標價格。在全市推行“兩票”制(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壓縮中間環節,降低虛高價格。加快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鼓勵醫療機構與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價格談判,在不高于集中采購價格或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的前提下,議價的差額部分由醫療機構留用,提高醫療機構議價動力和采購低價藥品、耗材的積極性。逐步探索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試劑)聯合限價采購工作,嚴格遵循“為用而采、去除灰色、價格真實”的原則,實現醫用耗材安全有效、品質良好、供應及時的目的。在同等條件下鼓勵采購國產高值醫用耗材。加強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市場準入和藥品注冊審批,保障藥品的供應配送和質量安全。嚴格執行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保障藥品及時供應配送。積極推進醫藥分開,保障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落實藥品和醫用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強合理用藥和處方監管。嚴格控制醫用耗材和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加強激素類藥物、抗腫瘤藥物、輔助用藥的臨床使用管理,推行藥品用量及費用前十名的藥品和醫師公示預警制,適時監控和管理異常用藥。
??? 7、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在保證公立醫院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整體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提升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特別是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兒科等服務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降幅不低于6%。逐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取消藥品加成的進度、藥品(耗材)采購和合理使用的成效、醫保控費的程度,分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部分同步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不增加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 8、建立穩定的政府投入機制。建立完善公立醫院財政補助方案及考核辦法。政府要落實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支邊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等公共服務經費。設立學科建設發展基金,支持重點專科建設,引導醫院優化結構,促進差異化發展。落實對中醫院、傳染病院、精神病院、婦幼保健機構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對中醫院、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醫院、婦幼保健院的床位補助經費,按核定床位數較綜合醫院有所提高,全額撥付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醫院、婦幼保健院等公益一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核定編制內的人員工資。改革財政補助方式,強化財政補助與公立醫院的績效考核結果掛鉤關系。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 (三)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 9、健全收入分配機制。根據醫療行業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技術難度大、責任擔當重等特點,探索建立有利于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體現以知識價值為導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工作量、服務質量、公益目標完成情況、成本控制、績效考核結果等,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在現有水平基礎上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和績效工資總量。公立醫院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自主分配。公立醫院要制定內部績效分配辦法,體現醫、護、技、藥、管等不同崗位差異,兼顧不同學科之間的平衡;適當提高低年資醫生薪酬水平,統籌考慮編內外人員待遇。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以及支援基層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醫院收支結余按5%作為職工福利,5%作為院長獎勵基金,90%為醫院建設與發展基金。逐步建立起與醫院業務收入、醫院發展相聯系的目標年薪制。鼓勵探索對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實行年薪制。
10、健全人才培養制度。以需求為導向,加強醫教研協同發展。2020年起,全面推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所有城市公立醫院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師均應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擴大全科及兒科、精神科等急需緊缺專業的培訓規模。推動三級綜合醫院設立全科醫學科,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啟動藥師和護士規范化培訓,加強骨干醫生培養、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和名老中醫藥專家經驗傳承。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加強繼續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強化對醫務人員、管理人員和醫院院長職業培訓。
?? (四)嚴控醫療費用
??? 11、強化醫保監管調控作用。建立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制度,加強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職工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多種保障制度的銜接。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嚴格控制目錄外費用、自付費用、藥品耗材費用所占比例,提高患者醫藥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逐步提升醫療保障水平。強化醫保經辦管理職能,借鑒外地市經驗,探索由醫保部門承擔基金支付和管理、藥品采購和費用結算、醫保支付標準談判、定點機構的協議管理和結算等職能,充分發揮醫保調控和監督制約作用。
??? 12、深化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鼓勵推行按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付費方式。在規范日間手術和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日間手術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2017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所有城市公立醫院,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實施按病種付費的病例數覆蓋出院病例數的30%以上。
??? 13、嚴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堅持綜合施策、“三醫”聯動,實現醫療費用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醫保基金運行和群眾承受能力相協調。建立以信息化為基礎的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監測體系,對患者次均醫藥費用增長率、醫保患者實際補償比、醫療收入結構和輔助性、營養性等高價藥品實施重點監控,定期公布監測結果和排序情況;分層分類實施區域和醫療機構控費目標管理并落實考核獎懲措施,遏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勢頭。2017年,全市區域內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總體控制在8.5%以下。
??? (五)建立協同發展的醫療服務體系。
??? 14、優化公立醫院規劃布局。從我市醫療衛生資源現狀出發,聚資源、補短板、筑高地、大提升,認真制定《開封市“十三五”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和《開封市區域衛生規劃(2016—2020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補、分工明確、密切協作、運行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讓人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可及、科學有效的醫療衛生服務。依托鄭汴深度融合、中原城市群核心區建設,實現與省會城市錯位發展,突出我市醫學專科優勢,謀劃建設包括糖尿病、肝病、燒傷、皮膚、骨傷、心內、兒童、眼病、口腔、精神衛生等10個領域的“省級區域醫療中心”。規劃建設“三個中心”,即“省級區域醫療中心、中原醫療旅游中心、中部健康養老中心”。從嚴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設備配備,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和超標準裝修。從嚴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鼓勵社會力量辦醫,擴大醫療服務供給。對公立醫院負債進行審核鎖定(在建設項目除外),制訂合理的債務消化機制。將區域醫療中心納入綜合改革范圍。
??? 15、強化社會力量參與。將社會辦醫納入區域醫療資源規劃,為社會辦醫預留規劃空間,簡化審批手續及限制。探索政府與社會資本通過品牌特許、購買服務、業務和技術等合作形式發展社會辦醫。支持通過股權、項目融資等籌集社會辦醫開辦費和發展資金,鼓勵企業、慈善機構、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辦醫。落實社會辦醫各項稅收優惠,將符合規定的社會辦醫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在職稱評定、課題申報等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將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納入政府補貼。鼓勵社會力量以出資新建、參與改制等多種形式投資醫療,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結合我市實際,可選擇部分公立醫院引入社會資本進行改制試點,加強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評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堅持規范有序、監管有力,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16、建立分工協作服務體系。鼓勵城市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建立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強公立醫院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溝通與協作。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導向,以業務、技術、管理、資產等為紐帶,探索構建醫療聯合體、醫療集團等緊密型協作模式。城市公立醫院要與至少2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對口協作關系,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能力。鼓勵城市三級醫院與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聯動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醫療聯合體為抓手,強化三級醫院對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引領帶動作用,促進優質資源縱向流動,提升縣域服務能力。實行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探索設置專門的醫學影像、病理學診斷和醫學檢驗醫療機構,促進醫療機構間大型醫用設備共享使用。
??? 17、明確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城市三級醫院(含中醫醫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診療服務,并承擔醫療教學、醫學科研等任務。城市二級醫院(含中醫醫院)主要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同時接收三級醫院轉診的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后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癥穩定期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復醫院、護理院等醫療機構主要承擔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和健康管理等服務,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等提供中西醫治療、康復、護理服務。
??? 18、強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完善的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立動態更新的標準化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數據庫。逐步推進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人口管理和綜合管理等應用系統業務對接,構建綜合監管、科學決策、精細服務的信息化管理新模式。力爭到2020年,形成覆蓋全市的一體化醫療衛生信息網絡。探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模式。積極發展規范的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建立區域醫療預約診療平臺,逐步實現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互聯互通。加快建立遠程醫療服務信息系統支撐體系,鼓勵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診、病理診斷、影像診斷、心電圖診斷、遠程培訓等服務。2017年底,實現行政區域內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區域平臺對接;8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信息系統。
??? (六)建立科學合理的分級診療制度。
??? 19、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按照國家、省分級診療制度實施意見和我市分級診療制度實施方案,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醫療衛生資源下沉。綜合運用價格、醫保支付、績效考核等激勵約束措施,并輔以必要的行政規范,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全面推進非急診預約診療服務,逐步增加城市公立醫院預約掛號和轉診服務號源,提高預約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量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選擇至少50種、縣級醫療機構選擇至少100種慢性病、常見病開展基層首診和分級診療,并逐步擴大病種范圍。鼓勵上級醫院出具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完善與分級診療相適應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起付線和支付比例差距。2018年基本形成分級診療機制,2020年前,三級醫院門診量逐年下降。
??? 20、組建醫療聯合體。鼓勵市級公立醫院與下級醫療機構組建醫療聯合體或醫院集團,形成上下聯動、以大帶小、以強扶弱的格局,不斷提高基層的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下沉,引導患者在基層首診、康復治療。2017年,城市三級公立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占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的比重明顯降低。
??? 21、推行家庭醫生基層簽約服務。以社區醫生和鄉村醫生為主體,以家庭為單位,以健康管理為目標,完善城鄉家庭與社區醫生、村醫簽訂服務制度,為簽約居民提供一般診療、基本公共衛生、健康評估與咨詢等服務,努力使城鄉居民少得病,實現小病、常見病在基層治療的目標,從源頭上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借鑒外地經驗,試行二級以上醫院醫生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全科醫生聯合簽約服務模式,從重點人群開始,逐步覆蓋全部居民。到2017年城市全科醫生簽約覆蓋率≥30%,重點人群簽約率≥80%。按屬地管理原則,市級二級以上醫院負責城市社區的簽約服務,縣級二級醫院負責農村簽約服務與指導。
??? 22、完善雙向轉診程序和促進分級診療的醫保政策。制定常見病種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標準,實現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有序轉診,鼓勵上級醫院出具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探索制定分級診療病種目錄,根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合理引導病人就醫。結合分級診療工作推進情況,出臺促進分級診療的醫保支付政策。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起付線和支付比例差距,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診的患者,提高報銷比例;未經基層首診直接到二級以上醫院就診的非急診患者,降低報銷比例。
??? 23、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執業醫師的注冊地點為主要執業機構所在的省級行政區劃,執業助理醫師的注冊地點為主要執業機構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劃,實現“一次注冊、區域有效”。擬開展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分別申請備案后執業,執業機構數量不受限制。多點執業的醫師應與執業機構簽訂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妥善安排工作時間,合理承擔并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為促進區域醫療衛生人才有序流動,醫療機構不得為醫師多點執業設置不合理限制條件。
??? (七)、強化考核評價
?? (24)建立政府的綜合改革效果評價制度。將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納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內容。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目標責任書,每年組織考核。主要考核財政投入政策和重點改革任務落實情況,以及區域內患者外轉率、醫保住院患者實際補償比、區域醫療費用控制、群眾滿意度等情況,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 (25)建立對公立醫院的績效考核制度。由醫院管理委員會參照省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以公益性為導向的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辦法和指標體系,制定我市對二級及以下公立醫院的績效考核評價辦法和指標體系。重點考核公立醫院的門診量、病種構成、平均住院日、落實功能定位、履行公益職責、成本控制、運行效率、費用控制和群眾滿意度等指標,并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由醫院管理委員會每年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醫院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掛鉤,與院長薪酬、任免及獎懲掛鉤。
?? (26)健全公立醫院內部績效考核制度。強化公立醫院內部績效考核與獎懲,突出崗位合理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能力、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將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晉升、個人薪酬等掛鉤。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嚴禁將醫師薪酬與醫院的藥品、耗材、大型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嚴禁醫院內部科室再次進行核算分配。完善執業醫師、執業護士信息系統,強化對醫務人員的日常監管。完善醫、藥、技、護專業技術職稱評價標準,建立以醫德、能力、業績為重點的人才評價體系。探索引進第三方參與考核評價機制。
??? 四、改革步驟
??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6月30日前)。成立開封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出臺各項配套方案,精心測算、弄清底數,為啟動改革做好準備。組織有關部門和城市公立醫院認真學習國家、省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文件、政策,領會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精神實質,把思想統一到推進改革、促進發展、惠及民生上來。舉辦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專題培訓班,提升能力、科學發展。召開工作動員會,對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公立醫院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 (二)重點推進取消藥品加成階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31日)。破除以藥補醫,制定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預案,對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成本進行測算。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按照價格調整和財政補償原則,市財政局牽頭制定財政補償方案,建立補償機制;市發改委牽頭出臺價格改革方案;市人社局牽頭出臺醫保支付改革方案。8月底完成取消藥品加成、價格調整、醫保支付及財政補償方案,市轄區內所有公立醫院同步實施。
?? (三)協調推進階段(2017年9月1日—2018年9月30日)。各有關部門、城市公立醫院對取消藥品加成后的重要指標,要定期收集監測,做好效果評價,動態調整服務價格,完善政策,鞏固改革成果。同時,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改革路線圖、時間表,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強化督導檢查評估,務求在其它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協調推進。
?? (四) 提升完善階段(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全面組織開展評估,深入調研運轉情況,完善政策措施,鞏固提升改革成果,深入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各項工作。
??? 五、保障措施
??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開封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市編辦、發改、財政、衛計、人社、藥監等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計委,負責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圍繞改革的目標任務,制定出臺配套政策,研究解決改革中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要解放思想,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我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任務。要加強對改革的督導考核,對改革進展滯后的單位通報批評并實行問責。各級各類新聞單位要加強正面宣傳,為綜合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強化配合聯動。建立公立醫院改革聯動機制,加強部門聯動、政策聯動、區域聯動,確保我市城市公立醫院改革整體推進。建立各級醫改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同時及時研究解決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及困難,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強化職責分工。要圍繞公立醫院改革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明確責任主體。編制、發展改革、財政、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藥監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四)強化督導評估。要建立督導、考核、評估、問責機制,督促各有關部門按照進度安排,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及時了解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與進展情況;定期研究和通報工作進展,及時總結和交流經驗,對改革進展滯后的單位進行通報并實行問責,務求取得實效。
?? (五)強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和解讀改革的政策規定,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和群眾預期,凝聚共識、增強信心,營造改革的良好氛圍。做好醫務人員的宣傳動員工作,發掘和宣傳先進典范,調動廣大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開展對各相關部門領導干部和公立醫院管理者的政策培訓,提高政策水平和執行力,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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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工作任務任務分工時間進度
一、,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1.制訂城市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意見、成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市衛計委、市編辦、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醫改辦等負責2017年6月30日以前完成
2.組建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起草醫院管理委員會章程市衛計委、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負責2018年6月底前完成
3.明確管理委員會辦事機構、制定相應工作規范市編辦、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負責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財政局負責2018年8月以前完成
5.建立公立醫院院長選聘機制市編辦、市衛計委負責2018年8月以前完成
6.制訂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辦法市衛計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編辦負責2018年8月以前完成
7.完善公立醫院財務管理規定市衛計委、市財政局負責2018年9月以前完成
8.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市衛計委負責2018年6月前完成
9.建立完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市衛計委、市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負責2018年6月以前完成
10. 落實政府投入,完善公立醫院財政補助方案及考核辦法市財政局、市衛計委負責2017年8月底以前
二、建立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11.建立健全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負責2017年7月底以前完善政策,8月底前實施零差率銷售
12.制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市發改委、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2017年8月底以前
13.制訂開封市公立醫院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辦法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藥監局負責2017年10月底以前完成方案,2017年12月底以前啟動
14.制訂開封市公立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負責2017年9月底以前完成
15.建立藥品生產(配送)企業黑名單制度市衛計委、市監察局、市食藥局、市財政局負責2018年3月以前出臺文件
16.實施醫療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市衛計委、市監察局負責2018年3月以前建立機制
17.建立藥品重點跟蹤監控品規目錄市衛計委、市藥監局負責2017年12月以前
18.出臺患者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的實施方案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食藥局負責2018年2月以前
19.出臺公立醫院合理用藥和處方點評實施辦法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負責2018年2月以前
20.出臺公立醫院優化流程、改善環境、便民服務指導意見市衛計委負責2017年12月底以前
三、探索醫療保險管理制度改革
21.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發改委負責2017年8月以前出臺文件,持續深化
22.鼓勵引導中醫藥服務和推進分級診療
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負責2017年12月以前出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的醫保支持政策,制定支付分級診療的支付政策
四、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23.完善公立醫院編制管理辦法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財政局負責2018年3月以前出臺文件并組織實施
24.制訂公立醫院人員招聘辦法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衛計委負責2018年3月以前完成
25.制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財政局負責2018年6月以前出臺文件,2018年9月組織實施
五、建立協同發展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26.編制開封市“十三五”區域衛生規劃,制定人才隊伍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信息化建設規劃等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負責2017年12月以前完成
27.完善支持社會力量辦醫政策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2018年6月以前完成
28. 加強區域醫療衛生信息平臺建設市衛計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負責2017年12月前完成項目建設方案,持續組織實施;
2018年底實現全市各級醫院醫療服務衛生機構共享
29. 推進醫療信息系統建設與應用市衛計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負責2018年2月開始組織實施;
2018年12月底前建成使用
六、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30.出臺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實施方案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2017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
31.出臺醫聯體實施方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負責2017年6月底前完善方案并組織實施
32.制訂常見病種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標準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負責2017年6月底制訂標準
33.探索制訂分級診療病種目錄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負責2017年6月底以前
34.建立醫師多點執業制度市衛計委、市人社局負責2017年6月底以前
七、保障措施
35.加強醫改政策宣傳、培訓市衛計委、市文廣新局負責2017年5月初啟動,持續開展
36. 建立督導、考核、評估、問責機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衛計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編辦、市人社局等部門負責2017年9月底前
注:列第一位的責任單位為牽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