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青島市辦理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有關事項的通知,強化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經營者和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應向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備案,必須通過“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企業行政許可服務平臺”進行申報,并按照要求填報。青島市食藥監局行政服務中心對填報的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規定的,于7個工作日內在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備案信息。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向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備案,通過“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企業行政許可服務平臺”進行申報,填報《山東省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表》,并提交相關材料,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企業提交材料的完整性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當場予以備案,發給《山東省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并在備案后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