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區衛生健康委、區委政法委、區委教工委、區教委、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委社會工委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信訪辦、區殘聯,市精神衛生保健所:
??? 為進一步推進北京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推動《北京市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工作體系建設的意見》有效落實,根據《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關于印發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2021年將繼續在西城、朝陽、海淀、房山和懷柔5個試點區深化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視,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2021年是試點工作的收官之年,試點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以全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為契機,繼續加強試點建設工作組織管理,夯實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強化經費、人才隊伍建設等保障措施,探索建立本轄區社會心理服務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推廣試點建設成果。各試點區要全面總結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經驗,提煉典型經驗做法,做好年終驗收評估準備。
二、明確職責,統籌部署推進
各試點區要結合2021年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任務清單(附件1)及我市精神衛生綜合管理等工作要求,將試點工作納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整體部署,制定本區年度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計劃,細化工作目標及工作措施,明確部門職責,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同時,各試點區要按照國家及市級工作部署,積極組織開展試點特色項目,也可結合自身情況,組織開展其他創新性特色項目。
三、加強評估,督促有效落實
為保證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有效落實,市級及各試點區建立督導機制,成立由衛生健康、政法部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參與的試點工作督導組,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督導;同時組建專家組(市級專家組名單見附件2),對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
市級督導組將會同市級專家組,按照試點工作任務清單定期進行監測和評估。區級督導組會同區級專家組,按照本轄區年度試點工作方案要求,開展聯合調研評估、自查及督導質控等工作,確保試點建設工作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附件:1.北京市2021年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任務
2.北京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專家組名單
3.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
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信訪辦公室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8月12日
(聯系人:楊秋月;聯系電話:83970622) ?
附件1
北京市2021年社會心理服務體系
建設試點工作任務
一、加強組織管理和保障措施
1.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委政府領導參加的領導小組會議,明確重點難點問題、具體解決措施和時限。年底前要召開試點總結會議,提煉可供推廣的典型經驗和做法。(責任部門:政法委、衛生健康委)
2.保障試點工作經費。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分級做好相關經費保障。(責任部門:市、區財政局)
3.多部門聯合調研評估。區內多部門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聯合調研評估。(責任部門:衛生健康委、政法委)
4.加強各級各類人員培訓并建立人才信息庫。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地區基層人員培訓方案的通知》,分級分類對心理健康服務人員開展培訓,對培訓考核合格人員建立人才信息庫,為當地提供服務。(責任部門:社會工委民政局、衛生健康委、教工委、教委)
二、完善社會心理服務網絡
5.搭建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平臺。依托基層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在村(社區)建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2021年底前,以村(社區)為單位,建成率達80%以上。(責任部門:政法委、衛生健康委、社會工委民政局)
6.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服務網絡。所有高等院校按照師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建立心理輔導室的中小學校比例達100%,并配備專兼職教師,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面向家長和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責任部門:教工委、教委)
7.完善員工心理健康服務網絡。100%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規模以上企業單位為員工提供心理健康講座、心理測評等心理健康服務,對發生家庭變故或其他重點問題的員工開展一對一心理干預。(責任部門:社會工委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工會)
8.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轄區100%精神專科醫院設立心理門診,40%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精神(心理)科門診。(責任部門:衛生健康委)
三、規范開展社會心理服務
9.開展多種形式科普宣教。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等多種媒體,以宣傳折頁、科普宣傳欄、視頻等形式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各區每月至少開展1次科普宣傳。開展轄區內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抑郁癥、焦慮障礙、失眠、老年癡呆等健康中國行動心理健康促進行動相關指標調查。(責任部門:宣傳、衛生健康委、社會工委民政局)
10.對疫情相關重點人員提供心理援助服務。試點地區要組織各方力量,對與新冠肺炎相關的患者及其家屬、隔離人員、抗疫工作人員等重點群體,及時給予心理疏導和干預。(責任部門:衛生健康委)
11.加強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建設,規范心理援助熱線服務。試點地區要加強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建設,明確隊伍職責任務,每年至少開展2次系統培訓和演練。加強心理援助熱線的規范建設和管理,提供7×24小時服務,每年至少對接線員開展2次系統培訓,加大指導和考核力度。有條件的地區設置專用短號碼熱線,并廣泛宣傳,提高公眾知曉率。(責任部門:衛生健康委)
12.加強各部門各行業心理服務。試點地區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信訪、殘聯等部門結合行業特點,每年至少為系統內人員及工作對象舉辦1次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并根據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或社會工作服務。(責任部門:公安、司法行政、信訪、民政、殘聯等)
13.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機制。試點地區所有鄉鎮(街道)建立健全由綜治、衛生健康、公安、民政、殘聯等單位組成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聯合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服務,依法對肇事肇禍者予以處置。2021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報告患病率達到4.5‰,規范管理率達到85%,規律服藥率達到70%,精神分裂癥服藥率達到80%,居家患者社區康復參與率達到60%。(責任部門:政法委、衛生健康委)
14.開展特色項目。試點地區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探索開展抑郁癥、老年癡呆防治特色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將抑郁癥、老年癡呆作為國家的試點特色項目,做好組織實施。結合我市實際,將居民心理健康素養調查項目、腦健康體檢(癡呆風險篩查)及癡呆防治服務項目、抑郁癥等常見精神障礙基線調查、心理熱線援助4個項目納入市級特色項目,要統籌落實。同時,針對當地亟待解決問題或結合當地需要,組織開展實施長效針劑推廣項目、智能服藥助手推廣項目、血藥濃度監測服務項目等其他特色項目。(責任部門:試點區領導小組組成部門)
附件2
北京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
專家組名單
附件3:請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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