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醫保發〔2021〕22號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
?? 為深入推進落實省政府民生實事,加快健全完善醫保經辦服務體系,打造醫保公共服務基層示范窗口,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省局研究制定了《江蘇省醫保公共服務“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范點建設方案》?,F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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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江蘇省醫保公共服務“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范點建設方案
??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21〕5號)精神,按照“優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要求和省政府“建設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范點”民生實事項目安排,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 緊緊圍繞“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標定位要求,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基層參保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切實需求為導向,注重因地制宜、統籌協調、資源整合,進一步提高“四化建設”“四最服務”水平,全力構建優質便捷、運行高效、管理有序的“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范點,推動醫保公共服務在更深層次、更廣范圍內實現“網上辦”“自助辦”“就近辦”“一次辦”,持續打造高效便民的江蘇醫保服務品牌,為提升醫保公共服務精細化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 堅持以人為本,以醫保公共服務清單和辦事指南為標準,以解決群眾辦理醫保公共服務痛點、難點、堵點為著力點,使廣大參保群眾辦事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有獲得感,進一步提升基層參保群眾辦理醫保公共服務體驗感和滿意度。確保到2021年底前,全省首批32個省級“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范點按標準全面建成到位;到2023年底,所有城區“15分鐘醫保服務圈”框架搭建到位,50%的鄉鎮(街道)、村(社區)“15分鐘醫保服務圈”基本建成;力爭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實現全省所有鄉鎮(街道)、村(社區)“15分鐘醫保服務圈”全面覆蓋。
三、工作安排
(一)申報遴選省級“示范點”。各設區市根據省局計劃名額(見附件2),遴選爭創示范意愿強烈、硬軟件配置相對優越、當地政府有一定財力支持、公共服務需求較大的鄉鎮作為省級示范點建設單位,并填寫省級示范點申請材料,于4月15日前報省局備案(聯系電話:025—83347361,郵箱:77935135@qq.com)。省局對各設區市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后,公布首批32家省級“示范點”建設單位,并與各設區市醫保局簽訂責任書。(時間安排:2021年4月)
(二)全面落實建設要求。各設區市按照建設標準及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建設實施方案,有序推進省級示范點建設,并向省局動態反饋階段性建設進展,首批省級示范點原則上必須于11月底前全面建設完成。各設區市應在省級示范點建設的同時,選擇確定若干市級示范點,同步推進市級示范點建設,示范點名單及建設方案報省局備案。(時間安排:2021年5月—2021年11月)
(三)組織開展督導評估。自7月起,由省局組成專項工作組,對建設進展情況進行實時調度,對存在問題進行及時督導,對示范點工作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評估,示范點驗收評估辦法及國家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及績效評價辦法另行制定。到12月底前完成對32個省級示范點督導評估驗收工作,并對首批省級示范點建設情況進行總結通報。(時間安排:2021年7月—12月)
(四)推廣復制和創新提升。按照成熟一批、推廣一批、規劃一批的工作模式,及時總結提煉首批示范點建設成熟經驗和典型做法,對示范點建設標準等進行優化調整并及時推廣,持續推進后續批次省級示范點建設,加強跟蹤評估。(時間安排:2022年1月—2025年底持續開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設區市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此項工作列為當地政府民生實事,并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建工作專班組織推進,確保省級示范點建設按時保質完成。
(二)加強保障支持。要嚴格按照省級“15分鐘醫保服務圈”示范點建設標準及要求,緊扣時間節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保障舉措,加大推進力度,做好對上銜接、橫向統籌和對下指導,確保經費、場所、設備、網絡、培訓等各項保障及時到位。
(三)加強宣傳反饋。要及時動態反饋省級示范點建設進展情況,廣泛開展“15分鐘醫保服務圈”宣傳,將宣傳與政策解讀、社會監督等有機結合,多渠道聽取服務對象意見和建議,推動建成具有江蘇特色的“15分鐘醫保服務圈”,持續提升基層醫保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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