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委直屬有關單位:
??? 為深入貫徹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8部門《關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1號)精神,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新時期衛生健康工作方針,以維護老年人健康權益為中心,以滿足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為導向,大力發展老年健康事業,著力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推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大政策舉措落地落實,助力健康內蒙古建設。
(二)基本原則。
----健康引領,全程服務。以大衛生、大健康的理念引領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著眼生命全過程,對影響健康的因素進行干預,提供綜合連續的全程服務。
----政府主導,多方聯動。履行政府在制定規劃和政策、引導投入等方面的職責,統籌各部門、各方面資源,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實現共建共享。
----聚焦重點,公平可及。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基本健康服務,優化資源配置,支持普惠性服務發展,促進老年健康服務公平可及。
(三)主要目標。
到2022年,老年健康服務制度、標準、規范進一步完備,老年健康服務機構明顯增加,資源配置更趨合理,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到“十四五”期末,包括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在內的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高質量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健康教育,引導老年人做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
1.開展老年健康宣教活動。通過重大節日活動、各類廣播電視老年健康專欄、新媒體等多種形式進行老年生命安全、健康知識及相關政策宣傳。開展營養膳食、運動健身、心理健康、傷害預防、疾病預防、合理用藥、康復護理、生命教育、中醫(蒙醫)養生保健和自救互救衛生應急技能訓練等健康教育活動。支持和引導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社區和其他組織機構參與老年健康教育,促進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到“十四五”期末,全區各級老年大學及其他老年教育機構均將健康教育納入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老年健康素養水平。積極開展老年健康素養提升和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實施老年健康知識進社區、進機構、進家庭活動,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的普及水平。推廣老年常見疾病的防治適宜技術,開展預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預和健康指導。實施“智慧助老”專項行動,消除老年人“數字鴻溝”。引導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服務機構、老年志愿者團隊利用多種形式、場合,打造方便實用、隨時可學的健康知識課堂。鼓勵老年人樹立健康老齡觀,積極參與社會活動,自覺主動維護身心健康。到2022年,老年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2%,到“十四五”期末,老年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5%。(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做實預防保健,培育現代老年健康服務理念和方式。
3.做好老年疾病預防干預。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失能預防三級預防體系。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及分類管理,積極開展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實施失能預防項目,宣傳失能預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發生率。(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
4.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為65歲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醫養結合與失能老年人評估指導,加強老年人慢病管理,完善老年人健康檔案。旗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落實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主體責任,每年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做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做到慢病有管理、疾病早發現、小病能處理、大病易轉診,為居家老年人提供規范的醫療和健康服務。“十四五”期末,65歲以上老年人城鄉社區規范健康管理服務率達到70%以上。(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廣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服務。推廣融入中醫(蒙醫) “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動中醫(蒙醫) “治未病”工程提檔升級,開展老年人體質辨識和健康評估,針對老年常見病、慢性病、多發病的健康影響因素,深入開展篩查干預和健康指導。促進中醫藥(蒙醫藥)與老年病防治結合。創新老年人中醫(蒙醫)特色健康管理,研究開發多元化多層次的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包,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
6.重視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礙類疾病的早期預防及干預機制。針對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開展心理健康狀況評估和隨訪管理。為老年人特別是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紓解、悲傷撫慰等心理關懷服務。擴大老年人心理關愛項目試點,解決老年人心理健康突出問題。加強對老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社區管理和康復治療,提高服務管理水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推動體育健身服務。各地要健全老年人身邊的體育健身組織,豐富老年人身邊的體育健身活動,建設老年人身邊的體育健身設施。在養老設施規劃建設中,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間。組織更多老年人參加文化體育健身活動,加強健身指導,弘揚健康文化。鼓勵老年人參加國家體育鍛煉達標測驗活動,積極推進體養融合。(自治區體育局、自然資源廳、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疾病診治,提升老年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
8.優化老年醫療資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包括中醫(蒙醫)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絡。加大老年醫學中心建設力度,打造老年病科研和診治高地。進一步落實老年醫學專科聯盟建設,發揮公立醫療機構牽頭作用,鼓勵各級老年病醫院、康復、護理等機構參與醫療聯合體建設。積極探索“互聯網+老年健康”服務模式,拓展遠程醫療服務范圍,推動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到2022年,50%以上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90%以上的二級及以上中醫(蒙醫)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或康復科,“十四五”期末,60%以上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9.強化老年醫療服務能力。重視老年人綜合評估和老年綜合征診治,推動老年醫療服務從以疾病為中心的單病種模式向以患者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轉變。加強盟市、旗縣兩級老年心腦血管、骨科、康復等重點學科建設。強化老年人用藥保障,開展老年人用藥使用監測,加強老年人用藥指導,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完善老年醫療服務機構適老環境建設、服務模式、診療規范、人員配備等標準,提高規范化服務管理水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
10.落實醫療服務優待政策。醫療機構普遍建立老年人掛號、就醫綠色通道,優化老年人就醫流程,解決老年人看病就醫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診、送藥等上門服務。全面落實醫療救助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貧困老年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開展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創建活動,到2022年,80%以上的綜合性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推動醫養康養結合發展。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創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水電、采暖等優惠政策。在城區,推廣以社區為依托、社會組織為主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社區志愿者和慈善力量為補充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在農區,推廣“兩院一體”服務模式;在牧區,推廣“家庭健康小藥箱+流動服務車”服務模式。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整合或毗鄰建設。鼓勵醫療機構向下延伸辦社區(鄉鎮)養老機構,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到2022年,養老機構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比例達到100%。組織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圍繞規范開展醫療衛生服務、強化疫情防控和傳染病防控等方面,開展督導和評價工作。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等醫養結合服務機制。組織開展全區醫養結合示范盟市、示范旗縣、示范機構創建活動,“十四五”期末,建成5個示范盟市、20個示范旗縣、50個示范機構。(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康復護理,推進體制機制建設。
12.健全老年康復護理服務網絡。充分發揮康復醫療在老年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大力發展老年護理服務,建立完善以三級醫院為技術支撐、社區、老年護理服務機構為平臺、居家為基礎保障的老年護理服務網絡。加強護理、康復醫療機構建設,鼓勵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將部分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護理、康復醫療機構。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老年康復護理服務能力,積極推進“互聯網+護理”,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上門康復護理服務。(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
13.提升老年康復護理服務能力。科學制訂老年護理服務體系規劃,統籌整合老年護理資源,建立覆蓋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復期、長期照護期、生命終末期的護理服務體系。將中醫藥(蒙醫藥)特色護理融入老年康復護理全過程,推動中醫(蒙醫)醫院與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開展合作,支持養老機構開展融合中醫(蒙醫)特色的老年人康復護理服務。完善老年護理相關設備設施配備。增加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要設置和增加提供老年護理服務的床位。到2022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30%,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50%以上。(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長期照護,探索多種形式的服務模式。
14.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失能老年人上門開展健康評估和健康服務。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具備服務能力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鄉鎮敬老院等養老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護理者開展應急救護和護理技能培訓,提高家庭護理人員的護理能力和水平。鼓勵各地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發放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持各類醫養結合機構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財政廳、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完善長期照護保障措施。深化長期照護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社區嵌入式老年服務機構發展。探索建立符合我區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協同聯動,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長期護理保障需求。建立健全經濟困難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自治區醫保局、民政廳、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安寧療護,維護生命尊嚴。
16.加快安寧療護服務發展。推動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根據功能定位,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探索開展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服務,推動形成機構、社區、居家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暢通轉診渠道。建立完善安寧療護多學科診療服務模式,按照患者知情和自愿的原則,為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癥狀控制、舒適照護等服務,對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做好國家和自治區安寧療護試點工作,穩步擴大試點范圍。到2022年,依托現有資源建成1個自治區級安寧療護中心,到“十四五”期末,全區安寧療護床位達到1500張以上。(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安寧療護服務管理。加強對醫務人員和社會大眾的宣傳教育,將生命教育納入全區健康宣傳教育體系,在學校教育中培養科學看待生命的理念,普及安寧療護知識,推動安寧療護理念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和接受。落實國家安寧療護進入和用藥指南,加快推進安寧療護機構準入、服務規范、人才培養的有關政策,健全并完善相關機制,逐步提升安寧療護服務能力。營利性醫療機構可自行確定安寧療護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安寧療護服務,屬于治療、護理、檢查檢驗等醫療服務的,按現有醫療服務價格標準收費;屬于關懷慰藉、生活照料等非醫療服務的,收費標準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將其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中統籌謀劃,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中安排部署,作為健康內蒙古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落實。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快構建居家社區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撐體系。各地應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具體實施辦法。(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制度保障。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老年人口增長情況,依法保障對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要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實現城鄉、區域老年健康服務均等化。強化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要在土地供應、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對老年健康服務發展予以支持和傾斜。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老年健康服務領域。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實減輕老年人群看病就醫負擔。鼓勵相關機構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等保險,防范和應對執業風險。(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政廳、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隊伍建設。加強老年健康人才培養,建立老年健康服務人員培訓機制。將老年病、康復、護理人才作為急需緊缺人才納入自治區人才培訓規劃。支持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開設相關專業或課程,加快培育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專業人才。鼓勵退休醫護人員從事失能老年人康復護理指導、培訓和服務工作。完善人才激勵機制,暢通職業發展渠道,完善老年健康相關職業資格認證措施,拓寬職業發展前景。(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科技支撐。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老年健康領域的應用,支持研發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術和設備,探索開展遠程實時查看、健康監測、緊急救助呼叫等服務。支持老年健康相關預防、診斷、治療等適宜技術和產品的研發推廣。開展智慧健康服務示范項目建設,打造具有自治區特色的醫養康養服務品牌。(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政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監督管理。要加強對老年健康服務的綜合監管,指導其規范提供服務,嚴厲打擊醫療和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老年健康服務機構要依法開展服務,自覺接受主管部門、媒體和公眾的監督。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維護行業信譽和加強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評估體系,健全專項檢查和第三方評估等工作機制,實施動態評估,完善獎懲機制。(自治區民政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2025年江蘇省關于擬掛網產品規格型號明細公示表(20251217—1223)
2025年江蘇省關于醫用耗材不滿足省份數量擬掛網產品公示表(20251217—1223)
2025年江蘇省關于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擬掛網產品公示表(20251217—1223)
2025年江蘇省關于口腔牙冠聯動掛網產品公布表(20251210—1216)
2025年江蘇省關于口腔牙冠聯動掛網產品公示表(20251217—1223)
2025年江蘇省關于掛網產品規格型號明細公布表(20251210-1216)
2025年江蘇省關于醫用耗材不滿足省份數量掛網產品公布表(20251210-1216)
2025年江蘇省關于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掛網產品公布表(20251210-1216)
202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12月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資質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