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區醫保基金監管工作,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基金監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基金監管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根據《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藏醫保發〔2023〕6號)規定,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擬組建醫保基金監管專家庫。現就征集基金監管專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從區內外醫藥機構、高等院校、機關事業單位、科研機構、企業以及金融、財稅、審計、法律、信息技術等專業服務機構中遴選專家。
二、征集條件
(一)入選專家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具有嚴謹的科學素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高度的責任心,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公正。
2.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熟悉醫療保障工作有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
3.熱愛醫療保障事業,積極參加自治區各級醫保主管部門組織的基金監管活動,愿意從事并能夠勝任本專業領域有關工作。
4.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特殊情況可放寬至65周歲。
5.無刑事犯罪記錄、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處分。
(二)入選專家應當具備的專業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對獲得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批準的藏醫名老專家資格的人員不作學歷限制。
2.工作滿5年。
3.臨床醫學、藥學、財務、信息等方面的專家須具有相應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滿5年以上。
三、征集方式
公開征集專家入庫按單位推薦和個人自薦的方式申報。
(一)單位推薦
由單位推薦入專家庫的申請人,按要求如實填寫《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家入庫申請表》,并提供近期證件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獲獎證書、研究成果等相關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由所在用人單位填寫《××單位推薦專家入庫(申請)匯總表》,向自治區醫保主管部門推薦并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
(二)個人自薦
自薦入專家庫的申請人,按要求如實填寫《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家入庫申請表》,并提供近期證件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獲獎證書、研究成果等相關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向自治區醫保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四、其它要求
申報材料請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過直接送達、郵寄、發送電子郵件等任意方式報送至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申報結束后由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審核,擇優選取符合條件的專家人員,公示無異后,正式納入自治區醫保基金監管專家庫。
聯系方式:加措0891—6609836
電子郵箱:xzybjjjdc@163.com
通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當熱西路6號(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