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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關于印發2013年上海市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2/16 信息來源:查看

上海市關于印發2013年上海市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2/16 ??來源: 上海市衛生局網

各區縣衛生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市級醫療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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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2013年上海市衛生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上海市衛生局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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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衛生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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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衛生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按照衛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繼續堅持醫改"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和"打基礎、管長遠、可持續"的工作思路,在進一步深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深化社區衛生綜合改革、強化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加強衛生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實現重點突破;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按照上海市衛生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和第三輪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婦幼保健、疾病防控、醫療衛生服務、中醫藥發展、監督執法、科研人才建設等各項衛生工作;結合深化醫改工作,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做好對外宣傳和交流,繼續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促進上海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切實提高公眾健康保障水平。

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1、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上海衛生系統要把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采取報告會、專題研討、座談交流等多種形式和有效載體,廣泛宣傳十八大報告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全面準確把握深刻內涵和基本要求,統一思想、凝聚共識。以十八大精神為統領,結合本市醫改工作實際,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認真實施并全面啟動《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三年行動計劃(2013年-2015年)》,細化任務分解,按步驟、有計劃地推進各項工作的實施。

2.進一步深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根據國家和本市公立醫院改革部署要求,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穩步推進公立醫院投入、考核、評價、監管、藥品供應保障、分工協作等機制的綜合改革。推進郊區4家新建三級醫院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按照國家《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要求,推進崇明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下發公立醫院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和實施方案,推進公立醫院綜合評價工作。繼續深化區域醫療聯合體試點,對試點情況開展全面評估和總結。

3.繼續深化社區衛生綜合改革。推廣"凝練區縣經驗、深化上海醫改"調研工作成果。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分步驟制定一系列配套文件或方案,引導資源下沉社區。出臺《關于本市全面推廣家庭醫生制度工作的指導意見》,在所有區縣推進家庭醫生制度構建。將長寧區作為全國試點地區,深入開展家庭醫生執業方式與服務模式改革。

4.強化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繼續落實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全程化、精細化、高效化、績效化、讓市民放心滿意"的工作要求。全面組織落實國家和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組織實施2013年"農村婦女住院分娩補助"和"農村婦女增補葉酸"等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啟動"60歲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實施"社區居民大腸癌篩查"等本市新增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健康教育等各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規范管理,開展項目督導和評估。改進外來人口公共衛生管理,探索與居住證積分制管理相適應的外來人口公共衛生服務模式,完善以社區為基礎的外來人口公共衛生服務。探索建立穩定長效的公共衛生投入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提高投入效率。

5.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研究完善基本藥物政策,相應調整社區藥品配備使用規定并組織落實。結合國家新版基本藥物目錄和上海實際情況,調整本市基本藥物增補目錄。進一步促進臨床合理用藥,推動二、三級醫院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配合做好基本藥物集中采購相關工作。

6.大力推進老年護理和康復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政策引導,優化資源配置,積極推進部分二級公立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床位向老年護理、康復功能轉型。根據衛生部統一部署,開展康復醫療服務體系試點工作。

二、完成第三輪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全面加強公共衛生服務和管理

7.全面完成第三輪三年行動計劃。加強領導和管理,按期推進、保質保量完成第三輪三年行動計劃中技術平臺和中心重點建設項目、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項目等5大類47個項目的建設任務。加強項目督導和評估,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聚焦項目實施、管理、效果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終末評估。

8.繼續鞏固和完善傳染病防控工作。進一步落實預防為主的傳染病防控措施,加強對流感、麻疹、霍亂、手足口病以及可能新發傳染病輸入等防控力度,維持本市無脊髓灰質炎狀態。繼續落實擴大免疫規劃各項措施,出臺《上海市預防接種單位管理辦法》、《上海市預防接種門診設置標準》和《上海市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規范預防接種不良事件監測、報告和處置。落實艾滋病"五擴大、六加強"防治策略,規范艾滋病人社區藥物維持治療門診服務。進一步鞏固結核病"三位一體"防治模式,加強結核病人社區全程化管理。

9.做好慢性病防治、精神衛生工作。全面完成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創建工作,推進部市合作共建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市。推進全市腦卒中預防和救治體系建設。貫徹國家新出臺的精神衛生法,繼續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治療項目。繼續做好無業貧困精神病人免費服藥政策調整及實施工作。繼續推進醫教結合,試點探索校園、家庭、社區全程健康管理和干預。

10.提升衛生應急能力。繼續加強應急隊伍、裝備儲備、監測預警、現有體系等衛生應急能力建設,開展衛生應急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建立衛生應急隊伍裝備管理辦法和日常管理制度,開展衛生應急大練兵活動,不斷提升衛生應急核心能力。繼續創建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區縣。探索研究符合上海實際需求、具有特大型城市特色的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模式,實現城市各類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的及時有效。

11.多途徑開展健康教育。加快上海市健康教育中心(上海健康博覽館)籌建進程。普及公民健康素養,加強健康素養干預、監測和評估,依托數字化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資料庫建設項目,著力打造健康教育數字化平臺。

12.強化婦幼保健。加大本市產科和兒科服務能力建設力度。大力推進落實市級產科和兒科專科醫院增擴床位,組建聯合團隊,提高區縣產科和兒科服務能力。繼續深化開展特殊兒童健康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搶救、會診、轉運工作。做好孕產婦和新生兒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以及產前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等質量控制。繼續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管理。完成上海市婦幼保健中心建設并投入運行。

13.繼續推進健康城市建設。組織實施《上海市健康促進規劃(2011-2020年)》和第四輪建設健康城市行動計劃。深入開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繼續加大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組建設力度,以心理健康知識、中醫養生常識和"四控一動"為核心開展各類專題健康促進活動。繼續向市民家庭發放健康支持性工具。繼續完善和強化行業自律、行政監管、社會監督、專業監測和人大督導相結合的公共場所依法控煙機制,依法推進室內無煙環境建設。繼續做好閘北、寶山、普陀區的國家衛生區創建及其他區鎮復審迎檢工作。著力推進老式居民區、農貿集市、超市等場所的病媒生物預防和控制工作。繼續做好吸血蟲病防治工作。

三、加強基層衛生工作,夯實和發揮社區網底作用

14.構建家庭醫生制度。明確家庭醫生及團隊成員職責分工和服務形式,鼓勵利用現有社區資源作為家庭醫生開展服務的延伸點。暢通與上級醫療機構雙向轉診,制定并落實全市預約平臺對家庭醫生優先開放的具體實施辦法。在總結浦東、青浦等區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與家庭醫生制度配套的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試點。

15.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模式。初步建立社區健康管理框架,啟動本市家庭醫生健康管理系列規范制定,印發高血壓、糖尿病健康管理等工作規范。探索構建社區首診、分級診療服務模式,引導居民優先利用家庭醫生診療服務,探索建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二、三級醫院協同服務模式。建立檢驗、影像診斷等區域醫療技術支持中心,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16.規范社區衛生服務開展。進一步明確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定位。以公益性為目標,以質量提升與健康績效為重點,建立全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并作為政府經費投入的重要依據。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務人員的績效考核體系。繼續開展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活動。

17.充實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制定實施《上海市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實施意見》,出臺向社區傾斜的人才保障政策。加強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社區教學基地建設,制定基地建設標準,規范培訓內容。啟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崗非全科臨床醫生與其他醫療機構臨床醫生全科轉崗培訓工作。加強社區醫護人員骨干崗位培訓,繼續選派優秀人員赴國外培訓。研究制定本市家庭醫生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辦法。

四、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管理,保障醫療安全

18.強化醫療服務管理。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醫療技術和大型醫用設備的準入管理。推進本市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根據《衛生部關于實施醫院護士崗位管理的指導意見》,逐步推進本市護士崗位管理工作。繼續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工作。繼續推進二、三級醫療機構開展預約診療服務,鼓勵公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對口協作醫院建立更加緊密的分工協作機制,開展雙向轉診、簽約服務等。加強血液管理,開展無償獻血宣傳、動員和招募工作。開展方便離休干部就醫延伸工作。繼續開展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研究細化院前急救分類救護模式,開展本市"120"統一受理、統一調度模式試點。

19.加大醫療服務質量和行為監管力度。繼續開展"醫療質量萬里行"、大型醫院巡查、"三好一滿意"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推進醫療質量控制工作,修訂本市質控相關規范性文件和各質控專業的質控標準、規范,對部分質控中心重新招標掛靠單位。進一步完善"上海市醫療質量安全監控系統",加強醫療質量安全信息監測、分析和預警工作。貫徹落實醫療質量安全告誡談話制度,強化醫療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加強藥械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推進處方點評工作。實施《上海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辦法》,加強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醫用設備的監管力度。開展醫師定期考核和醫師不良積分工作,探索護士不良積分工作,完善醫務人員監管機制。加強基層醫療機構監管工作。加強日常監督執法,開展重點領域的醫療行為專項監督督查,對醫療美容、醫療廣告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大監管力度。繼續探索推進本市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的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行為。規范醫療鑒定行為,繼續推進本市醫療鑒定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強化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推進醫學實驗室認可工作。

20.繼續推進醫院評審工作。根據衛生部及本市相關評審標準,制定部分二級專科醫院、一級醫院評審標準,完善本市三級綜合醫院、二級甲等綜合醫院及部分三級專科醫院評審標準。開展部分二級甲等綜合醫院、二級乙等綜合醫院和二級專科醫院的等級評審工作。根據衛生部的部署,開展全國"百優醫院"創建工作。

21.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辦醫。制定進一步促進本市社會醫療機構發展的配套政策。優化審批流程,繼續做好相關社會辦醫推介、指導和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本市國際醫學園內醫療機構建設與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上海國際醫學園(浦東新區)、上海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閔行區)為主要平臺,大力發展高端醫療。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資源相對薄弱區域和老年護理、康復、精神衛生等專科領域醫療衛生建設。總結社會醫療機構星級評審工作,完善評審標準和評審方式,引導本市社會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22.完善干部保健工作體系。繼續加強上海干部保健陽光下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干部保健制度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協調推進市一醫院、華東療養院改擴建三期工程項目建設。加快華東醫院新建體檢康復綜合樓開工啟動工作。加強干部保健基地軟件建設,持續推進干部保健預警系統信息化第三期工程建設,用信息技術支撐管理體系。

23.規范醫療價格和財務管理。根據《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12年版),制定本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規范,調整本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啟動市衛生局局直屬單位財務監管系統。開展衛生投入監測與評價工作。繼續做好衛生總費用核算。

五、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水平

24.全面加強各項中醫藥重點工作。繼續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加強過程管理。深化浦東國家中醫藥發展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依托上海中醫藥研究院,探索對中醫藥科研管理的體制創新。做好龍華醫院國家中醫臨床基地階段性驗收工作,推進曙光醫院研究型醫院建設。加快嘉定國際中醫藥園區建設研究。制訂第二輪中醫藥事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制定《關于加強本市中醫藥新聞宣傳工作的指導意見》,營造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

25.啟動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出臺《上海市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意見》,啟動實施中醫藥參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制等試點工作,創新基層中醫藥服務的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啟動實施社區中醫特色診療項目、常見病中醫社區診治方案制訂等工作,繼續推進中醫藥適宜技術進社區。完善市級、區縣級中醫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梯度扶持機制。開展"社區好中醫"評選和"中醫藥適宜技術技能競賽"等活動。

26.加強機構和專科建設,強化中醫藥服務監管。推進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二五"重點專科、傳統醫學示范中心、中醫臨床優勢專科、中西醫結合重點病種等項目建設和過程管理。加強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推動"5+3"醫院中醫科建設。完成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研究制訂中醫醫院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整合資源,完善中醫藥服務運行的監測平臺。健全中醫醫療質控網絡,組織制訂中醫醫療質控標準,加強對中醫醫院、綜合性醫院中醫科的醫療質量控制。強化中藥用藥安全監管。

27.加快中醫藥學科人才建設,推動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加快中醫藥領軍人才、國際化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和中西醫結合人才隊伍建設。以ISO/TC249秘書處為載體,創造條件提高本市在中醫藥標準國際化方面的研究能力。籌建傳統醫學國際疾病分類標準合作中心,形成中醫藥標準化建設高地。推動中醫藥教育、科研、醫療、保健等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推進本市中醫藥服務貿易工作。

六、加強衛生監督力度,積極推進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28.全面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健全市、區縣、街道(鄉鎮)衛生監督機構及派出機構組成的衛生監督網絡,全面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加強衛生監督培訓基地建設,做好第一輪"區級首席衛生監督員"培訓和認定工作,開展基層衛生監督復合型人才及衛生監督緊缺人才的培訓。根據本市統一部署,做好衛生監督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相關工作。加強衛生監督機構執法裝備建設和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快速檢測技術應用。強化衛生監督技術支持能力建設,切實發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衛生監督技術支持體系中的主導作用。深入開展衛生監督稽查,加強對行政處罰案件和簡易許可的稽查。全面開展衛生監督工作績效考核,促進各項衛生監督工作的依法、高效、規范開展。

29.進一步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推進實施《上海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0-2015年)》。深入開展職業衛生服務質量控制工作,依法加強對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工作的監督檢查,完善職業病診斷鑒定流程。組織開展放射性職業病監測哨點工作,加強以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為重點的放射衛生監督檢查工作。

30.加大衛生監督力度。繼續組織實施《進一步加強本市公共衛生監督管理行動綱要》。推進實施《上海市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規劃》(2012-2020年)相關工作。進一步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優化飲用水衛生監測、預警及監督體系。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等級公示,做好相關公共場所控煙、相關建筑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消毒產品、涉水產品和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企業(機構)衛生管理自查工作。推進學校及托幼機構建立衛生監督聯絡員制度,進一步開展學校衛生監督監測試點工作。加大傳染病防控領域監督抽檢力度,提高重點傳染病、重點人群的傳染病防治監管效能,規范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繼續鞏固聯合執法機制,加大打擊無證行醫和整治"醫托"工作力度。

七、堅持超前謀劃,積極推進衛生規劃實施和法制建設

31.加強衛生政策研究。完善衛生政策研究平臺,圍繞解決深化醫改面臨的重點難點和長遠衛生健康問題,加強前瞻性衛生政策課題研究。加大政策研究課題成果開發和轉化的力度。積極研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和建議,做好兩會辦理工作。

32.出臺和實施衛生規劃。出臺《上海市區域衛生規劃(2011-2020年)》,制訂實施方案,推進各項工作落實。繼續實施《上海市衛生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開展中期評估。加強實施進度調研,督促規劃的貫徹落實。

33.推進衛生法制工作。繼續開展《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修訂)、《上海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等立法項目的起草、論證和上報工作。繼續做好衛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迎接本市第二批行政審批標準化試點驗收。加強衛生法制監督和衛生法制宣傳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執法檢查。加強衛生標準化工作,制定并實施《上海市衛生標準化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

八、完善各項衛生基礎支撐,探索衛生科技新體系

34.加強衛生統計、信息化工作。按照衛生部和本市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五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工作。按照衛生部"3521"工程要求,建立統一規劃的市區兩級健康信息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完成市級平臺、醫聯平臺、市公衛平臺和17個區縣平臺的互聯互通工作,實現健康信息網的全市覆蓋。試點電子病歷區域化管理,推進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實現電子檔案的"框架優化、內容擴展、利用深化"。加快推進和完善疾病防控、醫療服務監管、新農合、衛生應急等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多方共享健康信息。充分利用衛生信息資源,開發衛生信息綜合展示平臺,為決策提供依據。

35.加強學科人才建設。以臨床醫學和公共衛生為重點,進一步發揮上海醫藥衛生技術轉移平臺優勢,大力發展轉化醫學。加強衛生系統知識產權創新、保護、轉化應用,加強衛生技術評估及先進適宜技術遴選和研發,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全面實施《上海市衛生人才發展"十二五"規劃》,以培養高層次、國際化創新人才為重點,大力推進優秀學科帶頭人、優秀青年醫學人才、優秀青年醫師等人才建設系列工程。加強"重中之重臨床醫學中心"和"重中之重臨床重點學科"建設,打造一批國內領先、特色優勢顯著、具有國際知名度的臨床醫學中心和重點專科。全面啟動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推進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教育與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相銜接的改革試點項目。建設具有國際水準和規模的國家級全科醫學師資培訓中心。指導開展本市衛生類事業單位分類工作。繼續規范職稱評審工作,做實臨床系列職稱全行業評審。推進績效工資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機構崗位結構比例。

36.探索建立衛生科技新體系。積極探索增強衛生科技競爭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管理架構和有效運行模式,建立"開放、競爭、流動、合作"的衛生科技新機制。探索整合本市現有的市級醫學研究所和優勢單位,做好上海醫學科學院建設的前期準備和建設推進工作。充分發揮醫學科技平臺作用,做實上海預防醫學研究院、中醫藥研究院、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等一批高層次的醫學研究機構,加強中國醫學科學院上海中心、上海國家醫學轉化研究中心、國家兒童健康中心、國家熱帶病防治研究中心等一批部市合作共建項目建設,構建和完善本市學術領先、技術精良、條件完善的衛生科技創新體系。

九、加強衛生新聞宣傳和信息公開工作,積極開展國內外合作交流

37.全面加強衛生新聞宣傳工作。健全新聞宣傳工作機制,完善衛生新聞發布制度。聚焦醫改報道,著力宣傳深化醫改的進展和惠民成效,積極做好醫改方案政策解讀。持續推出衛生先進典型,開展五"十佳"系列深度宣傳。開展全市衛生系統"紀念白求恩"和第十四屆"銀蛇獎"評選表彰活動。通過制作電視宣傳片、出版報告文集、編排戲劇等形式,做好《名醫大家》、對口支援先進事跡、家庭醫生等專題宣傳。做好政務微博發布工作,加強輿情監測,完善應對突發事件及熱點問題的風險溝通機制,加強健康傳播,進一步提高輿論引導能力。

38.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好重點領域特別是財政預算決算、公共政策、行政執法、公共服務等領域的信息公開,繼續做好政府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依法、高效做好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深化醫療衛生服務單位的信息公開,完善本市醫療機構信息公開管理制度,積極推進本市采供血和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服務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加強"上海衛生"網站建設,推動衛生行政許可網上平臺建設和"12320"衛生熱線建設,拓寬公眾信息獲取渠道。

39.繼續加強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積極推進與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的交流,推動政府間雙邊合作交流機制的建立。加強與國際知名院校在人才培養、學科建設、政策理念等方面的合作。深化與港澳臺地區的衛生交流與合作。進一步完善援外醫療隊國內外各項組織管理工作,籌辦援外醫療隊派遣50周年紀念活動。做好因公出國(境)管理。

40.全力推進國內對口支援工作。做好對口支援西藏日喀則地區、新疆喀什地區、青海果洛州、三峽庫區及云南的相關工作。重點加強對西藏日喀則地區工作實驗室能力建設、疾控信息網絡管理等方面的支援。繼續開展日喀則地區先天性心臟病兒童來滬救治項目。全力推進新疆喀什地區"三降"項目,加強地區二院"五個中心"和醫院學科人才隊伍建設,做好上海援喀醫療衛生隊員的輪換工作。全面總結本市19家三級醫院對口支援云南省縣級醫院項目三年成效,啟動第二輪支援工作。加強對口支援工作的調研,繼續通過多種形式加大智力幫扶力度,重視各受援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內涵建設和能力建設。

十、大力加強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4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持續深入開展"改善服務年"工作。深化"關愛患者,從細節做起"文明服務主題活動,實施全方位的服務改進、提高和創新,繼續在全市衛生系統推出一批細節改進服務舉措。推進新一輪市衛生系統文明單位(和諧醫院)創建工作。深化"醫德檔案"制度常態長效管理,加強衛生系統職業道德教育基地建設。深入推進醫務社工和醫院志愿者服務活動,開展評選杰出醫院志愿者活動,推選出一批志愿者典型。加強衛生文化建設,指導醫療衛生單位用"大醫精誠、平等仁愛、敬畏生命、追求卓越"的行業職業精神引領醫院文化建設。

42.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繼續深化"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題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組織開展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廉潔風險防控工作,規范各類權力運行。進一步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認真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市衛生局系統科研經費管理監督規定》,進一步強化局屬系統科研經費的使用監管。繼續開展藥械回扣和收受"紅包"專項治理工作,重點運用"制度+科技"的手段防范和遏制商業賄賂行為。加大預防警示教育力度,不斷增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法紀觀念。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和內審干部隊伍建設。

43.完善醫患糾紛處置機制。繼續推進"平安醫院"創建活動,進一步維護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繼續加強信訪工作,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加大初信初訪矛盾的化解力度,努力化解信訪積案。做好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加強"12345"市民熱線衛生專線建設,加大衛生、醫保聯合執法工作力度,完善聯合投訴電話工作機制,保護患者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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