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衛辦發〔2022〕112號
各市衛生健康委,沈撫示范區社會事業局,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執法工作,落實國家和我省關于“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22〕201號),我委制定了2022年遼寧省衛生健康隨機監督抽查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可從遼寧省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組織實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抽查內容
??(一)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管理,重點檢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儲存、接種等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消毒隔離措施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況;
??(二)學校、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和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管理情況;
??(三)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經營情況;
??(四)鞏固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和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成效,加大對開展醫療美容、醫學檢驗、健康體檢、口腔、近視矯正等服務醫療機構以及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五)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情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情況;
??(六)按照《關于印發〈2022年遼寧省開展抗(抑)菌制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遼衛辦發〔2022〕96號)要求,開展抗(抑)菌制劑亂象治理工作,此項內容納入2022年全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考評。
??二、組織與實施
??(一)我委根據國家計劃以及我省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結果,制訂隨機抽取規則和方式,并在省級衛生健康監督信息系統平臺里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中抽取檢查對象名單,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相應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形成全省隨機監督抽查任務清單并下達到各地。各市、縣(區)衛生監督機構接收到省級下發的任務清單后應及時報送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二)各市不得擅自調整隨機監督抽查任務。在執行過程中,執法檢查人員有特殊原因難以執行抽查任務的,由我委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規則進行調整,調整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抽取人員總數的15%。各市不得擅自刪除執法檢查對象底檔信息,如因重卡、錄入錯誤等確需刪除的,由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統一操作刪除,對應雙隨機抽查任務設置為完結。執法檢查人員調整、特殊情況刪除任務等情況由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統一操作后及時報我委綜合監督處備案。
??(三)各地要統籌做好本級地方財政及其他來源渠道的隨機監督抽查資金保障工作,要嚴格依據本地區承擔全省抽取任務數量,合理申請、分配、使用市本級和縣區級工作保障經費,確保高質量完成省級下達的抽檢工作任務。同時,要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檢查人員發現問題的能力。強化對下級的指導督促和檢查,確保全省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順利開展。
??(四)今年我省抽檢任務中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的檢測任務仍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請各市務必于2022年8月25日前,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取得聯系,確定檢測所需樣品數量、規格要求以及送樣時間和數量等相關事宜。
??但其中涉及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禁用物質氯倍他索丙酸酯檢驗項目,由于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具備檢測能力,我省今年不再統一組織檢測。各地該部分的檢測任務連同涉水產品、消毒產品以外的檢測任務,原則上由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自行承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的,由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
??三、注重全省隨機監督抽查與相關工作的銜接
??(一)各地要將隨機監督抽查作為日常監督工作的一部分進行統籌安排。在執行隨機抽查任務過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監督檢查事項,聯合開展督查。對同一檢查對象,要在兼顧各專業需求的基礎上爭取一次性完成督查事項,避免對檢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擾。發現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堅決立案查處,維護監督檢查的嚴肅性。上級監督機構對隨機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案件線索,應當及時通報和移交屬地監督機構,屬地監督機構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和立案查處。
??(二)各地要將傳染病防治監督抽查工作與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工作相結合,對抽取的單位應當采取分類監督綜合評價方式進行檢查。各地要及時將綜合評價結果通報給本級業務管理部門,將評價結果納入日常管理措施中,與醫療機構不良行為記分、等級評審、校驗、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規范化基層醫療機構評審等工作相銜接。
??(三)各地在完成計劃外,要結合地方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有效維護群眾健康權益。監督執法適用隨機抽查的,應當采取雙隨機方式。要積極推進通過手持執法終端、全過程執法記錄設備等,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增強執法公正性。
??四、及時公開和上報隨機監督抽查結果
??(一)各地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結果信息通過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官方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包括:抽查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無法聯系(檢查時單位已關閉等情形)等4類。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和無法聯系的信息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二)各地要按照計劃要求(見附件1-4)開展監督檢查,相關信息結果務必通過省級衛生健康監督信息系統平臺進行上傳,特別是要按時保質完成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衛生、餐飲具消毒、消毒產品等的抽樣檢驗及結果上報工作。請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抗(抑)菌制劑亂象治理工作總結(電子版)、檢查案件查處匯總表和違法添加禁用物品產品清單于2022年11月10日前報送我委,并抄送省衛生健康委監督中心。省衛生健康委監督中心負責加強對各地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培訓,強化數據報告的質量控制,收集、審核和匯總統計各地上報的數據信息,對統計結果進行分析,并于11月12日前向我委綜合監督處提交全省抗(抑)菌制劑亂象治理工作總結和全年情況報告。全年情況報告中應包含2022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被行政處罰的單位整改落實情況,并寫明查處案件數、罰沒款金額數等行政處罰數據。
??3.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于2022年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部檢測任務,將檢測報告發送各市衛生健康監督機構,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將今年雙隨機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檢測工作總結報告(含數據分析)報送我委綜合監督處。采樣單位要在收到檢測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數據系統錄入工作。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組織實施。全省隨機監督抽查工作是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重要任務,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監督機構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職,積極作為,科學合理制訂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合理制定檢查計劃,確定檢查時間和檢查人員,并報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核準后實施。
??(二)創新培訓方式,提高業務水平。各地和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求,完善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進一步創新培訓方式,可充分利用視頻課程等新媒體網絡培訓技術,豐富培訓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對執法人員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執法程序、執法技能等培訓,全面提升執法人員的法治素養和業務能力。
??(三)履行法定責任,規范執法行為。各地在行政執法中,要全面推行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確保行政執法透明、公正、合法、規范。實施行政處罰,要嚴格執行《行政處罰法》規定,對違法事實要認定準確,證據確鑿,程序合法,執法文書要規范,做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
??(四)落實服務與處罰相結合的執法理念。各地和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在行政執法案件辦理過程中,要以服務為先導,堅持“誰執法,誰普法”原則,主動向管理相對人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引導管理相對人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從源頭阻斷違法行為。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及時進行告誡和引導,說透法理、說明事理,讓其自覺認識改正違法行為,提高行政處罰的說服力和公信力。要推動和指導機構落實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引導其加強各環節自律,提高誠信經營水平。要文明執法、人性執法,以教育為主、強制為輔。堅決杜絕選擇性執法、趨利性執法、“人情”執法、“釣魚”執法、粗暴執法等徇私枉法問題,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
??省衛生健康委將適時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調研。各地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處聯系人 陳然
??聯系電話:024-23391170(兼傳真)
??電子郵箱:lnwsjd@163.com
??省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處聯系人 孟祥宇
??電 ?話:024-23382935
??郵 ?箱:lnzyjk@163.com
??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聯系人 關露超
??電 ?話: 024-81006262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人 王蕊
??聯系電話:024-23349153
??遼寧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