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衛醫政〔2021〕46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各有關單位,駐閩各部隊醫院: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8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20〕29號),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促進合理檢查,改善群眾就醫體驗,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本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要求。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推進醫學檢查結果共享互認為重點,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完善監管保障機制,促進合理檢查,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控制和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醫療行為監管
完善醫療質量監管體系。各級衛健部門應強化監管職責,指導醫療機構遵循醫學科學規律,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保障醫療安全。依托省、市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促進同質化高質量發展。強化醫療機構對醫務人員醫療行為規范性的監督管理。發揮醫療質量管理、藥事管理等專業委員會作用,指導醫務人員按照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合理用藥指導原則等,使用適宜的技術和藥物,合理診療,因病施治。(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促進合理檢查診療。醫療機構應建立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適宜性點評制度,組建多學科專家組,定期對檢查適應證、必要性、結果陽性率等進行評估,并在機構內公示。醫院信息系統應進行專項改造,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開單前提醒、開單后智能審核、后臺預警等,重點監測單一病人多次檢查、超范圍檢查、高值高頻醫學檢查等。落實處方審核與點評,加強國家和省級監控藥物、抗菌藥物、抗腫瘤藥物、心血管類藥物等使用情況監測。加快推進基于醫院信息系統的臨床路徑管理,提高入徑率、完成率,降低變異率、退出率。2020年底前,三級醫院和二級醫院出院患者臨床路徑管理率分別達到50%和70%。將臨床路徑管理納入臨床科室、治療組以及醫生個人考核內容,引導醫務人員合理規范診療。(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二)促進檢查結果互認共享
促進檢查信息匯聚共享。在省級和各設區市穩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等健康大數據資源匯聚應用和跨部門互聯共享,逐步構建“一人一檔”“一人一碼”的全生命周期個人健康數據庫,方便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居民個人調閱使用。制定全省統一的檢查及體檢數據采集與集成接口標準規范,推動省、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升級改造和帶寬提速,支撐省內醫療機構實現醫學檢查結果調閱和引用服務。建立區域檢驗檢查資料數據庫及“云膠片”等影像存儲平臺,與醫生工作站對接,醫療機構同步做好數據采集集成、質控與上傳,分批逐步實現同區域、同級醫院間檢驗檢查結果、醫學影像資料等便捷調閱共享和引用。同時,各醫院可結合電子健康檔案調閱、電子健康卡“多碼融合”等應用,推進醫生工作站醫學檢查結果網絡主動提醒應用,方便醫生及患者實時掌握檢查信息。(責任單位:省發改委、數字辦、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推進醫學檢查結果互認。分級、分類、有序推進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健全完善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管理辦法,明確互認機構范圍、條件、項目等,組織專家完善醫學檢驗和放射診斷質控標準,開展醫療檢查質量控制,在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前提下,穩步拓展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結果互認范圍。各地要加強臨床檢驗、醫學影像等專科建設,加強硬件設施配備和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就醫流程,控制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切實縮短等候時間和就醫負擔。2021年10月底前,省屬醫院實現醫學影像、主要臨床檢驗項目結果共享、互認。(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推進醫聯體內互聯互通。充分應用世行貸款縣域信息化項目(一期)建設成果,依托縣域心電診斷、臨床檢驗、病理、醫學影像等中心,有序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建立利益共享激勵機制,逐步提高互認率,降低重復檢查率,提升區域檢查同質化水平。2021年6月底前,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療共同體內要實現檢查資料共享和結果互認。(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三)加強監督管理
開展專項治理。在全省開展為期一年的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按照屬地分級負責,各級衛健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醫保等部門制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通過醫療機構自查、主管部門檢查、專家有因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重點整治高值高頻檢查、群眾反映突出的單一病人重復檢查、超適應證檢查、誘導檢查、套餐式檢查等違規醫療行為。(責任單位:省衛健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各級衛健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改進監管方法,增加駐點監督,從事后糾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監督轉變。各級醫保部門要推進醫保領域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檢查行為和費用監管,將不合理醫療檢查納入全省定點醫療機構現場檢查清單,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切實利用好智能審核系統,每個月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保醫療服務行為開展一次全數據排查,并定期形成稽核分析報告。醫療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各病種診療規范、用藥指南、臨床路徑等應加載集成、嵌入醫師工作站,逐步實現對不合理醫學檢查的自動預警、自動提醒和自動干預。(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強化追究問責。將專項治理結果與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評審評價、評先評優掛鉤,對違反有關規定的醫療機構和人員進行警示、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對問題嚴重、多發或醫保違規性質惡劣、涉案金額較大的醫療機構,要嚴肅追究醫療機構有關負責人領導責任。對醫療機構過度檢查問題嚴重且監管不力的,要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績效分配制度。醫療機構績效分配不得設置可能誘導過度檢查和過度醫療的指標,不得將其與醫務人員收入掛鉤。要借鑒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以資源為基礎的相對價值比率(RBRVS)等方法和經驗,將技術水平、疑難系數、工作質量、檢查結果陽性率、平均住院日、患者滿意度等作為績效分配重點考核指標,實現優績優酬。中醫醫院要將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情況作為績效分配重點考核依據,引導醫務人員堅持以中醫為主的診療方向。(責任單位:省衛健委、人社廳、財政廳、醫保局,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二)科學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要與醫療機構功能定位、臨床服務需求相適應,嚴禁未批購置。將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陽性率納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促進合理使用。支持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配置大型醫用設備。鼓勵配備大型醫用設備的醫療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相關服務,提高使用效率。(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三)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穩妥有序試點探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開展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改革監測評估,制定出臺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指導意見,建立調價評估、觸發實施、跟蹤監測等機制,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加快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審核和定價,強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成本核算,醫療機構依法向醫療服務價格主管部門提供服務數量、成本、財務等數據。(責任單位:省醫保局、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四)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制度,穩步擴大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病種收付費改革覆蓋面,在廈門、莆田、龍巖、寧德等地開展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DIP)試點工作。指導南平市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堅持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與規范醫療服務質量并重,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責任單位:省醫保局、衛健委、財政廳,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五)完善醫療機構考核管理。深入推進二級、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啟動實施其他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持續優化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加強信息支撐,完善考核結果分析、運用、公布等政策,逐步形成精準化、信息化、常態化的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并與非公立醫療機構監管有效銜接。完善政府投入與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結果掛鉤機制。(責任單位:省衛健委、財政廳,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四、做好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健部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行業監管,推動提升醫療機構精細化管理水平。各地要將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作為民生領域重點工作內容,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整體同步推進。(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二)明確部門職責。加強部門協同聯動,明確職責分工。衛健部門牽頭總體工作,對醫療機構醫療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提升醫療檢查規范化水平。醫保部門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嚴厲打擊涉醫療檢查欺詐騙保行為。(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三)強化黨建引領。上級黨組織要履行對醫療機構黨建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監督責任。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引導醫務人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增強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等院級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公立醫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對重點科室、崗位和人員的紀律約束和監督管理。(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四)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將過度醫療檢查問題納入醫療機構紀檢監察機構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將預防和懲治醫療檢查過程中的腐敗問題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發現違紀違規行為,要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及時準確解讀政策,加強宣傳培訓,提高政策知曉率,形成“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廣泛參與、群眾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要密切關注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中國人民解放軍無錫聯勤保障中心衛勤處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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