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在職醫生可辦醫 新診所將大量涌現
??? 2017年,對醫生群體來說,真是個好年景。
????公立醫院薪酬改革試點啟動,醫生收入被允許突破事業單位體制限制,醫生群體將迎來靠技術吃飯、大漲新時代。
????2月21日,國家衛計委發布《關于修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正式刪除“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內容。醫生可以自主創業了。
????還有,即將推出的《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不出意外的話,將允許醫生多點執業。
????在職醫生可以自主創業了
????1994年,原衛生部頒發《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隨著時間推移,這一規定就顯得落后了。
????2月21日,國家衛計委發布《關于修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正式刪除該項條款。該決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此外,修訂后的《實施細則》還進一步擴寬了醫療機構的類別范圍,“醫學檢驗實驗室、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寧療護中心、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都被增加進去。這些,尤其是前幾個,本就定性為獨立法人機構,醫生群體都可以申請開辦了。
????國家衛計委解讀稱,修改后的《實施細則》關于醫療機構設置申請人的條件,將重點圍繞醫療質量和安全,注重審查申辦者的辦醫條件和資質,有利于充分發揮醫師專業技術優勢,調動醫師自主創業積極性;有利于促進民間投資、加快社會辦醫發展;有利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推動形成多元辦醫格局,更好的滿足群眾多元化的醫療需求。
????新診所將大量涌現
????醫生群體允許自主創業,這對全國幾百萬醫務人員來講,無疑是極大的鼓舞。而最便利醫生群體開辦、最可能大量涌現的或是各種診所。
????1994年版本的《實施細則》有個規定:
????第十三條在城市設置診所的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二)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醫師執業技術標準另行制定。
????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的個人的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這一規定在修改后的《實施細則》中并未予以刪除,仍然保留了下來。在職醫生群體開辦診所,可謂具有天然的便利性。
????兩類醫生受限,不得辦醫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修改后的《實施細則》允許在職醫生開辦醫療機構,但是并非所有醫生都有資格的。
????新版《實施細則》保留了舊版的規定,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1、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3、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醫務人員;
????4、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已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
????5、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6、省級衛計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第2、3、4、5項情形之一者,也不得充任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有過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造成重大醫療事故者,注定無法享受到改革的盛宴。
????醫生自主創業的改革大幕已經拉開,還有個允許醫師多點執業的《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也已經在去年底完成了公開征求意見,出臺時間指日可待。
????在公立醫院控費愈嚴、降價成為大趨勢之下,趕緊牢牢掌握好你的醫生資源吧,也許會給你帶來新的意想不到的財富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