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京醫保辦發〔2021〕13號)文件要求,現就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保中心”)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根據市醫保局職責職權和行政檢查事項制定《北京市醫療保障執法總隊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示。結合工作實際,以及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醫保中心對《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并及時公示。(附件1)
二、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
醫保中心根據我市醫保待遇審核預警系統進行篩查,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檢查對象名錄庫為醫療保險參保資格存疑的單位。
三、建立協助執法名錄庫
遴選會計師事務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抽查檢查,提升執法檢查的專業性。
四、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
根據我市醫保待遇審核預警系統篩查數據情況,實施精準化監管,合理確定抽查比例,調配執法檢查力量。
五、加強信息公開和抽查結果運用
除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要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將抽查檢查結果、查處結果通過市醫保局官網執法公示專欄公布。
六、制定隨機抽查工作規則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醫保執法工作實際,制定雙隨機抽查制度規則,明確抽取方法、檢查流程、公示程序等內容,確保抽查工作標準統一、規范公正。
七、制定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隨機抽查計劃以自然年為單位,制定全市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并對外公布。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如有變化應及時調整并對外公示。(附件2)
附件:
1.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1年度)
2.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表(2021年度)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1年度)
|
隨機抽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檢查主體 | 檢查方式 | 檢查依據 |
1 | 2021年度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對參保單位醫療、生育保險稽核事項抽查 | 醫療保險參保資格存疑的單位 | 醫保中心 | 現場檢查 | 《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北京市社會保險稽核實施細則》(試行) |
附件2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表(2021年度)
序號 |
抽查計劃名稱 |
抽查任務名稱 |
抽查類型 |
抽查事項 |
抽查依據 |
抽查對象范圍 |
檢查機構 |
抽取對象基數 |
抽取比例 |
抽查檢查對象數量 |
1 |
2021年度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抽查計劃 |
2021年度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對參保單位醫療、生育保險稽核事項抽查 |
定向抽查 |
對單位醫療、生育保險涉嫌騙取或違規待遇領取進行稽核檢查 |
《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北京市社會保險稽核實施細則》(試行) |
醫療保險參保資格存疑的單位 |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
醫保待遇審核預警系統篩查數據 |
8%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