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安徽省加強村醫隊伍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2021年8月6日
安徽省加強村醫隊伍建設
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
為進一步加強村醫隊伍建設,促進全省基層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堅持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著力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以增強村級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出發點,以增進農村群眾衛生健康服務獲得感為落腳點,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筑牢基層公共衛生防線,穩定發展村醫隊伍,為健康安徽建設提供強有力、高素質的村醫人才隊伍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益保障。履行政府辦醫責任,健全村醫公益保障機制,筑牢村級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二)堅持足額適崗。核定村醫崗位,實行動態調整,盤活存量,擴大增量,統籌使用鄉、村兩級服務力量,實現每個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醫生。
(三)堅持分類管理。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現在崗村醫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管理,“縣招鄉聘村用”村醫作為鄉鎮衛生院編外聘用職工管理。
三、工作目標
完善村醫保障政策,穩定和優化村醫隊伍,全面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更好保障農村群眾衛生健康服務。多措并舉,綜合施策,2021年建立健全消除村醫“空白村”長效機制;2022年村醫數量和質量穩步提高;2023年建立村醫隊伍穩定發展機制。
四、主要措施
(一)合理配置村醫。以縣為單位制定村醫崗位設置方案,綜合考慮轄區服務人口、服務現狀、實際需要和地理條件等因素,確定村醫配備力量。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衛生室,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人口較少或面積較小的行政村,可與相鄰行政村聯合設置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可不設村衛生室,但須保障農村群眾正常享受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照每千名服務人口配備1名村衛生室人員,每個行政村至少配備1名村醫提供服務;常住人口較多、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配,切實滿足農村群眾看病就醫基本需求。(省衛生健康委牽頭)
(二)規范村醫管理。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施設置、業務、人員、藥械、財務、績效考核“六統一”管理。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據村醫配置標準,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招聘大專及以上醫學專業畢業生或執業(助理)醫師到村衛生室定崗服務,優先招聘符合條件的在崗村醫,作為鄉鎮衛生院編外聘用職工管理;也可由鄉鎮衛生院直接派駐醫生提供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牽頭)
(三)擴大村醫來源。實施村醫免費定向委托培養計劃,利用高職院校分類招生,2020—2022年全省每年免費委托培養村醫不少于300名,畢業后回村衛生室工作,其學費及住宿費補助每人每年4650元,省財政按照三年每年300名培養計劃安排相關經費支持31個脫貧摘帽縣及六安市葉集區,其他市、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參照省級補助標準,自行組織實施。鼓勵以縣(市、區)為主體持續實施并擴大本土村醫免費定向委托培養計劃。吸引醫學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對應聘到鄉村工作的應屆高校醫學畢業生,按規定在服務期滿后,給予大學期間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等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前可免試向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鼓勵身體健康到齡在崗村醫繼續執業5年,鼓勵支持鄉鎮衛生院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退休執業(助理)醫師到村衛生室工作,其薪酬待遇按村醫待遇予以保障。(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配合)
(四)保障村醫收入。現在崗村醫收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予以保障,全面落實村衛生室藥品零差率補助、一般診療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運行補助經費等政策。新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繼續重點向村醫傾斜,用于加強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對大別山革命老區、偏遠山區或服務地區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醫,各地要適當增加補助。對在村衛生室工作并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醫師資格的村醫,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制定。(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鄉村振興局配合)
(五)落實保障措施。認真落實在崗村醫養老保險比照村干部政策,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村醫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繳費基數、費率按照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政策執行。村衛生室運行經費提高至6000元/年,由縣級財政予以補助。健全村衛生室醫療執業風險分擔統籌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配合)
(六)提升服務能力。強化村醫培訓,推廣“智醫助理”規范應用,提升村醫診療服務能力和工作效率。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強農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技術及中醫適宜技術和慢病管理培訓,推動村衛生室能開展4種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實施“徽鄉名醫”培養工程,培養基層醫學骨干,落實培養對象獎補政策。實施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百千萬”工程,開展村醫“萬醫輪訓”。鼓勵在崗村醫參加醫學學歷教育,縣級財政可適當予以補助。(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醫保局配合)
(七)加強績效管理。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為重點,以服務數量、服務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為核心,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村醫績效考核辦法,鄉鎮衛生院負責對村醫實行績效考核,并同報酬掛鉤,切實調動村醫積極性。同時,考核結果作為村醫執業注冊、事業單位招聘的重要參考。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村醫績效考核管理與復核,對發現績效考核弄虛作假,考核結果與事實不符的鄉鎮衛生院及其負責人要嚴肅問責。(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財政廳、省醫保局配合)
五、實施步驟
(一)部署實施(2021年3月—8月)
在深入調研基礎上,結合實際,出臺加強村醫隊伍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動員部署,強化協作,形成合力。
(二)深入推進(2021年9月—2023年6月)
按照行動方案時間節點和要求,嚴密組織,全力推動,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制定村醫崗位設置方案,落實村醫收入和養老保障政策,開展績效考核。按規定完成村醫免費定向委托培養招生任務,加強村醫招聘引進,落實村醫培訓計劃,推進“智醫助理”規范應用。
(三)評估完善(2023年7月—12月)
省制定評估方案和標準,通過系統抓取數據和現場抽查復核相結合方式進行評估,對評估結果進行通報,對未能完成目標任務的市、縣(市、區)進行約談,督促整改。各市、縣(市、區)加強督導調度和考核評估,對未按時完成任務的責令整改。各地在評估完善基礎上,建立健全村醫隊伍穩定發展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協調,認真研究,積極部署,明確責任分工,按時間節點穩妥推進各項重點措施落實。
(二)落實保障措施。各地要落實村醫隊伍建設保障措施,盤活用足鄉鎮衛生院存量編制,用好縣級公立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編制周轉池制度,補齊配強醫療專業技術人員,推動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下沉到村衛生室開展診療服務。將村醫隊伍建設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及時足額下撥,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擠占。拓寬村醫職業發展上升空間,提高村醫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切實維護村醫的合法權益,廣泛宣傳村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精神,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村醫的濃厚氛圍,為保護、支持村醫依法執業創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