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本級職工醫療保險參保單位: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我中心出臺《關于階段性減征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新醫保函【2020】11號),階段性減征緩繳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其中,從2020年2月起至6月,對參加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繳費比例由9.8%調整至4.9%,個人繳費比例2%保持不變,退休人員(未滿繳費年限人員)單位繳費比例由9%調整至4.5%。
如企業受疫情影響,按減征后政策標準仍存在繳費困難的,可申請從2月起緩繳醫療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和利息,緩繳期間參保人員醫保待遇和生育待遇不受影響。參保單位可根據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官網發布的《關于做好自治區本級參保單位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緩繳備案工作的通知》(新醫保函【2020】17號)要求申請備案,我們將快捷辦理。
緩繳期間,仍需正常申報繳費基數、人員變化并確認應繳金額。緩繳期滿應及時補齊實繳,以免影響個人待遇和單位后續業務辦理。
自治區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