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模式”是帶量采購模式的成功踐行者,真正做到了價格與采購量掛鉤。繼醫保局踩點調研上海后,上海再出新政,對采購量不足的醫院,實行倒扣醫保總額。這一政策針對帶量采購“只招不采”、長期難以落地的困境提出了新的可能,或將成為國家醫保局未來的政策信號。
國家醫保局踩點調研上海后,帶量采購又出一新政。
8月20日,上海五部門聯合發文,宣布第三批醫保藥品帶量采購工作重要調整。
這一文件是上海帶量采購政策的延續。2015年,上海即開始探索醫保藥品帶量采購的試點。時隔三年,文件均堅持同一原則——鼓勵醫療機構“優先采購和使用帶量采購中標藥品,嚴禁二次議價”。
而相比之2015年的通知,文件也提出了帶量采購的新規則,并與日前醫改中的幾大政策互相形成支持。
帶量采購新規何處亮眼?
新規的最亮眼處在于監督執行,在文件中已形成一套政策組合拳。《通知》中最有力的監督執行,是規定“市醫保部門對不能正常完成采購量的醫院,視情況扣減相應醫保費用額度”。
這是對醫保打通醫院采購,強有力的支付約束。
與此同時,組合拳還體現在,對采購執行結果計入考核,加強醫師約談,公示并對藥品采購引入第三方評價系統。
《通知》也為醫院的采購自主權提供了一定空間。
對于“質量和療效同樣有保證的,醫療機構可以在保證帶量采購中標品種用量的前提下繼續采購并銷售”,“視作符合‘一品兩規’要求”。這可理解為,政策為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突破一品兩規,進而以醫保之力,為優質仿制藥提供更大的市場空間。
業內普遍認為,根據2015年7號文與70號文精神,帶量采購是新一輪招標采購的核心要素之一。然而其實際執行情況存在爭議,**明顯的是可能帶來中標產品價格的下降,采購量卻不一定提升。
這正是帶量采購多年難以落地的歷史問題,依附于早年招標采購的體制積弊中。
而上述政策聯動,為長期的“量價難掛鉤”狀況,提供了可能性的解決方案。
此前幾天(16日),上海市陽光采購網發布第三批集中帶量招標采購中標結果,其中僅一家外企中標。截至目前,上海已先后分三批對33個藥品品種實行帶量采購。業內人士指出,這意味著進口產品大面積退場,而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降幅相對較小,準備全面搶占市場。
“上海模式”是帶量采購模式的成功踐行者,真正做到價格與采購量掛鉤,研究上海帶量采購模式對全國有望推行的藥品帶量采購機制有重要參考意義。
“上海模式”的探索實驗
上海的醫保模式探索由來已久,始于2011年。
數年間,上海醫保辦已通過醫保支付的探索,開辟出其獨特的“上海模式”,并為積弊已久的藥品招采提出了可能性的解法——以醫保支付為主力,打通帶量采購,合力藥品監管,發揮醫保的真正職能,促力醫改。
2011年底,上海市率先提出“醫保藥品招標采購模式”,將藥品招標采購工作劃歸醫保部門。
此前的醫保報銷制度下,醫保基金只是藥品價格的被動接受者。在藥品加成等利益驅動下,藥品供需雙方缺乏約束力,致使藥價越高,使用量越大。
同樣,即使在使用零差率的基本藥物使用中,價格較高的原研藥使用量也會高于仿制藥,醫保的藥品支付壓力進一步加劇。
而當醫保支付與購買職能合一時,這一改革加強了醫保的參與度。醫?;鹱鳛獒t療服務資金持有者,可以有效結合藥品招標、采購與支付功能,從被動的價格接受者轉變為服務的購買者,真正實現“帶預算采購”和集中支付。
既發揮醫保的議價能力,充分的批量采購,也加快供應商回款速度;并引導供需雙方就醫行為的改變,進而改善不合理用藥行為和結構,獲得合理的藥物需求并轉化為實際需求。
即通過醫保撬動藥品改革,聯動醫改。
2015年起,上海開始探索醫保藥品帶量采購試點。
其依據始于2014年,上海藥事所曾統計藥品銷售,并承諾將上一年度總用量的60%作為招標數量的基礎,并且通過醫保資金先行墊付的方式給藥企吃了一顆“定心丸”,在中國**次真正實現帶量采購,中標藥品價格平均降低了64%。
積弊多年的藥品質量監管也在同步進行。
2015年《通知》提出,“為保證中標前后質量的一致性和穩定性,本市建立嚴格的帶量采購中標藥品質量監管機制”,“一旦發現質量問題,將終止采購資格,列入醫藥采購'黑名單'。”
這一監管**終體現在第三方評價系統中,并在今年4月25日開始試運行。本次文件中也已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通過指標參考,“鼓勵采購和使用性價比**高的帶量采購中標品種”。
據介紹,第三方評價系統依托中國醫藥工業信息中心數據平臺和上海陽光醫藥采購平臺,由藥品和企業兩個維度構成。通過對醫療機構采購藥品數據的分析和公示,以開放的、市場化方式來解決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問題。
上海在醫保支付、帶量采購與藥品監管,三個方向上的探索互相輔助,日漸形成一個藥品采購與使用的良性市場競爭,也讓醫保撬動藥品改革,進而聯動醫改,成為可能。
醫保局將如何落地帶量采購?
自5月31日國家醫療保障局掛牌以來,業內就在期待“超級醫保局”的誕生。
8月,醫保局“三定方案”流出,成立“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吸引了諸多目光,業內普遍認為其明確了招標采購制度不會立即向醫保支付標準過渡的信號。
而針對“中標品種落地難”的問題,醫保局的上海調研,以及連續動作中,已釋放許多未來政策的可能。
7月31日至8月1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胡靜林赴上海市開展工作調研,實地考察了市醫保中心、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醫療**監督檢查所等單位。胡靜林肯定了上海模式,并提出帶量采購的落實。
8月3日,醫保局集中采購座談會,關于原研藥和仿制藥納入醫保問題,會上提出“討論用各省70%的市場份額交換通過一致性評價產品以及原研產品的**低報價,并此產品的**低報價作為醫保的支付價”。
業內認為,這是在國家醫保局牽頭下,本輪藥品集中采購的發起方或將成為國內**大的單一采購方。
其后不久,《聯合采購辦公室職責任務與工作要求》(討論稿)透露出參考上海的政策信號?!敖】迭c”報道稱,這一討論稿中顯示,由試點城市各委派1名代表組成聯合采購辦公室,負責代表試點地區的公立醫療機構實施集中采購,發布集中采購的結果,由上海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物管理所承擔聯采辦日常工作并負責具體實施。
原因可能是,上海是國內**早由人社部門的醫保辦開展藥品集中采購的城市之一,藥品采購信息平臺已實現范圍全覆蓋。而其帶量采購、公示透明的模式也已在醫保局調研中被肯定。
總之,政策要面臨的其實是三個問題:一是如何以醫保支付突破“量價難掛鉤”,真正落地帶量采購;二是聯動一致性評價政策,推動藥物降價和藥品可及,為優質仿制藥和原研藥建立平等競爭,“以量換價”;三則是藥品監管中,對采購與使用長期追蹤,并實時反饋藥品質量。
這些問題僅靠醫保無法聯動,卻都將可能成為醫保局試點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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