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衛健局,各相關醫療保健機構:
??? 現將《2023年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項目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4月6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2023年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項目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3年市本級為民辦實事工作的要求,為切實加強我市婦女兒童健康服務,做好危重孕產婦救助工作,不斷提高孕產期保健服務質量,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保障母嬰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符合條件的危重孕產婦實施救助,減輕危重孕產婦家庭經濟負擔,保障醫療救治順利開展,確保實現《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中國兒童發展綱要》提出的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控制目標,進一步提高我市婦女兒童健康水平。
二、救助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的孕產婦,從懷孕至產后42天內,因病情需要,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內各級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救治并下達書面病危通知書,病情危重,可給予救助。
三、救助范圍
(一)危重孕產婦在住院和應急轉運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使用藥品、血液及血液制品,以及必要檢查、手術治療、心電監護、呼吸機、轉運等使用產生的費用。
(二)邀請自治區、市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相關醫療專家到各級醫療保健機構現場指導危重孕產婦搶救授課費。
四、救助標準
(一)孕產婦完成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大額醫療互助統籌、醫療救助基金、生育保險、商業保險等各類醫療保險報銷后的自付費用部分,申請“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項目”救助。
1.個人自付費用超過1萬元的,實行分級救助,救助最高限額為8萬元。具體補助標準如下:
(1)自付部分超過1萬元(含)、小于2萬元的孕產婦,補助額度為40%;
(2)自付部分超過2萬元(含)、小于5萬元的孕產婦,補助額度為30%;
(3)自付部分超過5萬元(含),補助額度20%,救助最高限額為8萬元。
2.三類經濟困難家庭的孕產婦,個人自付費用在1萬元(不含1萬)以下的,補助額度為100%。個人自付費用超過1萬元(含)的,參照上條規定執行。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孕產婦;
(2)身體有殘疾(持有殘聯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孕產婦;
(3)脫貧家庭孕產婦。
(二)醫療專家指導危重孕產婦搶救授課費的補助標準。邀請自治區、市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醫療專家現場指導每次給予授課費500元/人。授課費由危重孕產婦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從“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項目”資金進行支付。
五、審批程序
(一)個人申請。堅持自愿申報原則,由本人(特殊情況,可由孕產婦配偶或直系親屬)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申報。申報對象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申請表》(附件1)。
2.孕產婦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特殊情況時,孕產婦配偶或者直系親屬提出申請,應提供結婚證、申請人及孕產婦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等有關材料。
3.住院治療有關材料(需加蓋救治醫療機構公章):住院發票、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危通知書、疾病證明書。
4.申報人的銀行賬號。
以上材料縣級審核原件后,留存復印件。
(二)縣級審核。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申報對象的材料進行審核,及時將審核通過的《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申請表》《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項目經費明細表》(附件2)、救助經費請示及其他救助申報材料報送至市衛健委婦幼健康科。所提供材料屬復印件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蓋章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三)市級審批。市衛健委對申報對象的材料再次審核,審批確定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
(四)資料留存。市級、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申報材料、救助支付憑證等材料復印件以及《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申請表》、《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項目經費明細表》收集存檔。
六、資金管理?
(一)項目資金按照“當年預撥、次年結算”的原則下達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市級審核完成后,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時將救助資金發放給救助對象。
(二)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禁滯留、截留、擠占、轉移、挪用、虛列專項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和專項資金安全有效使用。對騙取和套取項目資金的醫療保健機構和患者,除追回資金外,對直接責任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三)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多渠道籌集本級孕產婦救助經費,切實為危重孕產婦救治提供保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危重孕產婦救助項目工作有效開展,成立2023年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助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組織領導工作。
組 長:唐 馳 市衛健委黨組書記、主任
副組長:李琳珊 市衛健委黨組成員、副主任、二級調研員
成 員:麻元浩 市衛健委辦公室主任
梁銘珍 市衛健委婦幼健康科科長
翁海波 市衛健委財務科科長
馮 瑞 市衛健委考核督查科科長
張 瓚 市衛健委醫政醫管科科長
其他成員由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查組、資金保障組。辦公室設在市衛健委婦幼健康科,由李琳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梁銘珍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由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管領導、市衛健委婦幼健康科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制定項目方案,組織項目實施,并組織開展政策宣傳、項目培訓、技術指導工作。督查組設在市衛健委考核督查科,由馮瑞同志兼任督查組組長,市衛健委婦幼科項目負責人、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婦幼股股長擔任成員,主要負責監督項目實施全過程,及時協調推進項目進度。資金保障組設在市衛健委財務科,由翁海波同志兼任資金保障組組長,主要負責根據工作進展,及時協調、撥付項目資金。
(二)強化監督檢查
市衛健委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危重孕產婦救助實施情況加強監督指導,定期對項目開展情況進行檢查??h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轄區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落實救助工作,全面跟蹤了解危重孕產婦的核定過程、危重孕產婦救治過程及相關資金使用情況,及時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遇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市衛健委協調解決。
(三)加強培訓指導
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孕產婦救助工作制度,組織協調轄區危重孕產婦救助工作。市級、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導基層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實際問題,根據項目管理需求組織開展相關技術和管理培訓。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要加強醫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強化危重孕產婦救治工作,并及時向危重孕產婦開展項目救助政策宣傳指導。
(四)報送統計數據
各級醫療保健機構于每月20日前將《南寧市危重孕產婦救治情況月報表》(附件3)報送至轄區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于每月25日前將匯總表報送至市婦幼保健院婦幼健康和計劃生育服務部,由市婦幼保健院匯總分析后報市衛健委婦幼健康科。
救助工作自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實施,救助時間以出院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