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衛生健康委(局),寧東管委會社會事務局,自治區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
??? 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傳統醫學師承出師和確有專長考核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傳統醫學師承出師和確有專長考核實施方案
為貫徹《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 、《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發〔2013〕28號)要求,依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實施方案(試行)》,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傳統醫學師承人員出師考核的條件、要求、報名程序
(一)報名條件
傳統醫學師承人員符合衛生部第52號令規定的基本要求,采取理論學習和跟師形式完成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規定的內容,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傳統醫學師承備案管理辦法》要求,學習滿三年可申請參加出師考核。
(二)報名程序
申請出師考核的師承人員,到其指導老師執業所在地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名,初審合格后統一報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復核,復核合格統一報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進行審核,符合考試條件的,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不符合考試條件的,由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向申請出師考核的師承人員說明理由。
在跟師學習期間,指導老師變更執業地點的,到最后執業所在地的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名。
(三)申請出師考核人員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原件、復印件;
3.一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張(含電子版,jpg格式);
4.高中或高中同等以上學歷證明;
5.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者核準其指導老師執業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出具的從事中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證明;
6.經公證部門公證的《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
7.跟師學習材料(縣、市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審核,不上報)。
上述材料在報名時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人員考核的條件、要求、報名程序
(一)報名條件
1.申請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以下簡稱確有專長考核)的人員在《中醫藥法》頒布前依法從事中醫臨床實踐5年以上,或者在《中醫藥法》頒布后在中醫類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進行中醫臨床實踐5年以上;
2.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醫診療技術。
(二)報名程序
申請確有專長考核的人員,到其指導老師執業所在地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名,初審合格后統一報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復核,復核合格統一報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進行審核,符合考試條件的,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不符合考試條件的,由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向申請出師考核的師承人員說明理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原件、復印件;
3.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4張(含電子版,jpg格式);
4.申請人臨床實踐所在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其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的材料;
5.兩名以上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出具的證明其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的推薦材料。
6.上述兩名推薦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中醫藥法》頒布后進行中醫臨床實踐的,還應當提供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三、考核形式及合格標準
(一)考核形式
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管理,委托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組織,包括臨床實踐技能考核和綜合筆試測試。統一命題、考試、評卷。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工作開始前3個月在轄區內進行公告。
1.臨床實踐技能(臨床實際本領)考核采取基本操作與臨床答辯的方式,分兩站進行,中醫基本操作為10分鐘,中醫臨床答辯為20分鐘,每站由2名中醫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執業醫師作為考官進行執考,主考官須具備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
2.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的綜合筆試,均采取閉卷考試方式,具體考試內容、標準、大綱及辦法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和《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試行)》執行。
(二)考核合格標準
1.臨床實踐技能(臨床實際本領)考核滿分100分,達到60分為合格,成績2年有效;綜合筆試滿分300分,達到180分為合格,成績當年有效;
2.臨床實踐技能(臨床實際本領)考核合格方能參加綜合筆試,臨床實踐技能考核和綜合筆試均合格者,為考核合格。
(三)證書的使用
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合格人員,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發文確認,頒發《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
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后,在中醫執業醫師指導下,在自治區內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滿5年,可以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不作為有效行醫證件使用。
四、考務組織及考試地點
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的考務組織、保密、試卷接運、考場安排、巡考等事項與醫師資格考試考務組織管理相同,按照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和綜合筆試的考務組織程序安排各項考務工作。
根據我區考生實際數量和效率原則,全區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委托自治區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統一組織考核,考試地點設在銀川市,具體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的地址為準。
五、時間安排
(一)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核
1.每年2月10日-2月底到師承或實踐地所在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名,提交申請材料,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市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復審。
2.各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于每年3月1日至15日前對報名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并將合格名單報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
3.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于每年3月15日至月底前進行資格審核,并將具備參加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資格的人員名單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復核。
(二)考核時間
1.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于每年6月份組織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的命題和組卷;于臨床實踐技能(臨床實際本領)考核前10天向考生發放準考證。
2.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于每年全國醫師資格臨床實踐技能(臨床實際本領)考試結束后一周內組織實施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的臨床實踐技能(臨床實際本領)考核,7月份組織實施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的綜合筆試、閱卷和評分工作。
3.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于每年8月底前將考核合格人員名單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對全區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情況進行分析,提交年度考核結果統計分析報告。
六、報名收費標準
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考生報名費參照醫師資格考試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用比例標準執行。
七、組織管理
(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考務管理的統籌、組織、協調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全區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工作,制定實施方案;
2.指導巡查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情況;
3.受理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的投訴、舉報。
(二)寧夏醫藥衛生學會服務中心負責全區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考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制定全區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考務管理制度;
2.根據本實施方案和《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試行)》,建立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臨床實踐技能(臨床實際本領)及綜合筆試題庫;
3.受理申請參加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人員的資格審核;
4.組織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的臨床實踐技能(臨床實際本領)與綜合筆試的命題組卷,負責考務管理系統的開發和管理,負責證書的印制;
5.受理申請參加出師考試和確有專長考試人員的報名工作,報送報名信息;
6.確定出師考核考試和確有專長考核的具體時間,考試工作開始前在全區進行公告;
7.根據申請報名人員情況設置考場;
8.處理、上報出師考核考試和確有專長考核考試期間發生的問題;
9.對全區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情況進行分析,向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提交年度考試結果統計分析報告;
10.其他工作。
(三)市、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師承人員和確有專長人員臨床實踐的監督日常管理,考核報名及材料審核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傳統醫學師承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是對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是否具備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評價和認定,是行業準入的第一關,是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組成部分,是中醫人才教育的重要途徑之一。此項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各市、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釋工作,按照規定和要求認真組織,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責任,認真實施。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關系到中醫藥從業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各地要本著有利于中醫藥人才培養和學術發展、提高的原則,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明確責任,認真實施。
(三)嚴肅紀律,嚴格程序。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關系到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各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工作中涉及的各機構、專家、考務工作人員及考生,凡在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中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要按照執業醫師考試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
附件:1.《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
2.《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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