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積極貫徹落實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政策,降低藥品耗材采購價格,支持醫療高質量發展,切實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鏡湖區分局采取有力舉措,壓實區屬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藥品耗材集采監管責任,保障藥品集中采購政策落地見效。
一是強化宣傳教育。認真組織區屬7家公立醫療機構對藥品耗材集采相關政策進行深入學習,通報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發現的典型問題,分析排查報量、采購、使用等方面的薄弱環節,使其深刻領會藥品集采工作的政策初衷、目的及意義,切實增強藥品耗材集采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強化精準報量。要求各區屬公立醫療機構嚴格執行藥品耗材關于精準報量的相關規定,參考上年度歷史采購量,并結合臨床實際需要,同時綜合基層醫療業務政策、社區人口變化等因素,科學測算、確定采購品種和約定量,滿足基層群眾就醫用藥需求,保障臨床實際供給。目前已組織區屬7家公立醫療機構完成近期十九省(區、兵團)藥品聯盟集采和第四批第三采購年度約定量填報工作。
三是強化規范采購。督促各公立醫療機構加強集采工作自查,針對排查出的問題立行立改、舉一反三,進一步做實藥品采購各環節工作,加大藥品集采工作政策宣傳力度。所有區屬公立醫療機構要強化責任擔當,全面履行藥品集中采購主體責任,無特殊應急需要嚴禁線下采購,嚴格執行藥品集采各項規定,并100%完成集采帶量采購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