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醫療器械(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結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將對全省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高、低值醫用耗材和檢驗試劑,實施分批陽光采購結果全省共享。也即意味著,繼四川后,福建低值耗材也要全省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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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知》,掛網采購范圍不僅包括高值醫用耗材,還將普通醫用耗材(含檢驗試劑)等納入在內,并形成共享價格機制,共享價格的獲得方式包括:全省各統籌區組織開展的耗材談判形成的采購價格;省級平臺運用各種價格發現方式采集的省內外耗材采購價格;省級平臺牽頭通過談判、競價、詢價等方式取得的采購價格。
根據華招器械網了解到的情況,福建省的意思是,今年有計劃省級集中采購低值耗材和檢驗試劑,模式與高值耗材一樣,是以基礎庫的形式,企業維護產品和價格,審核后掛網。
《通知》中也明確,以上機制的適用對象為福建省各級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和參加福建省耗材陽光采購的耗材生產企業或進口商(報關企業)及配送企業,都必須通過省級平臺申報并進行交易。不申報產品的不得采購,同時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參加我省耗材陽光采購價格共享。
在配送管理上,嚴格執行“兩票制”,鼓勵實行“一票制”。一家生產企業在同一片區指定一家(最多不超過兩家,其中同一注冊證的產品只能確定一家配送)配送企業配送本企業所有掛網耗材。
福建全省按行政區域劃分為11個配送片區,即:省屬片區、福州片區、廈門片區、漳州片區、泉州片區、三明片區、莆田片區、南平片區、龍巖片區、寧德片區、平潭片區。
耗材陽光共享價格一經掛網公布,各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在省級平臺上根據共享價格、企業報價、醫療機構近期實際交易價綜合考慮自主采購,對可以另行收費的耗材,實行零差率銷售。鼓勵醫療聯合體(總醫院)、專科聯盟、醫療機構等開展帶量議價談判。在監管上,將耗材平臺采購率納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內容。
一個背景是,按原國家衛計委2012年發布的文件,各省高值耗材要進行全省集中采購,迄今絕大部分省區已在推進這項工作,甚至有部分省區開展了聯合采購,招投標數據全共享,如西部聯盟、京津冀聯盟等。而低值耗材,通常是地市集中采購,福建低值耗材要全省集采,可謂耗材招標采購史上,繼四川之后的又一次大變革。此前,四川省曾開創全國之先,將低值耗材也納入了全省集采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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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去年3月,山東財政廳曾發文,將低值耗材納入全省集采目錄,但迄今沒有看到進一步的動靜。而福建此次的《通知》還未明確高值耗材與普通耗材(含檢驗試劑)共享價格掛網的前后順序。此外,據了解,共享價格未對企業開放,目前是只有醫療機構之間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