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醫改又有新動作,這一次瞄上了“醫保醫師”這一重要角色!
就在11月11日,一則《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全省統一醫保醫師代碼管理的通知》(閩醫保辦[2016]15號)正式下發。該《通知》提到,為加強對醫保醫師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并促進醫保醫師多點執業有序規范開展,決定在福建全省實行醫保醫師代碼統一管理。
醫保醫師全部實行代碼制
《通知》指出,醫保醫師代碼信息包括:醫保醫師的個人基本信息、醫師資格證相關信息、執業醫師注冊證相關信息、所在醫療機構、科室、職務、職稱等內容,詳見下圖。
《通知》指出,醫保醫師代碼管理適用于全省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執業醫師。定點醫療機構在向醫保經辦機構上傳醫療費用時應一并上傳醫保醫師代碼信息。對于未納入統一代碼管理的醫師,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持。
根據《通知》,醫保醫師代碼信息的申報采集實行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統籌規劃,按照福建省屬醫療機構、各設區市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逐層向下管理的方式開展,并由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建立醫保醫師代碼庫存放相應信息。
福建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全省統一的醫保醫師代碼庫的建設和應用工作,并負責收集福建省屬醫療機構醫保醫師代碼信息,同時指導各設區市醫保經辦機構做好數據采集和系統應用的工作。各設區市醫保經辦機構除完成本地區醫保醫師代碼數據采集、匯總、審核、錄入和上報工作之外,還要指導和協助定點醫療機構的數據采集上報和醫保醫院數據接口程序改造。
定點醫療機構根據福建省統一要求,將在本機構從業的、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師(包括返聘、外聘、多點執業等在崗醫師)的信息,上報至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納入定點的村衛生所由所在鄉鎮衛生院統一組織申報。
《通知》還指出,各級應做好信息維護,對于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發生人員變動或執業地點、執業范圍發生變更的,應及時上報,并同步至全省醫保醫師代碼庫。各設區市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關數據采集并上報至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目標在于防治醫保基金濫用頑疾
福建省醫保辦下發上述15號《通知》,與近幾年來一些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現象密切相關。
眾所周知,定點醫保中發生的違規醫療服務,以及違規占用醫保基金的行為,一直讓負責管理醫保基金的醫保部門頭疼不已。此前的10月28日,福建省醫保辦就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打擊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權益行為的通知》(閩醫保辦[2016]8號)。彼時,福建省醫保辦正式掛牌剛剛滿月,就將其“第一把火”瞄向了騙保行為。
根據這份8號《通知》,福建省醫保辦將藥品供貨生產企業配送企業、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定點藥店、醫保醫師均納入監管范疇,環環相扣;一旦某一環節出現騙保行為,必將遭到連帶查處,震懾力度空前。
8號《通知》還詳盡列出了5大主體及各種騙保行為。其中關于醫保醫師,“有下列行為的醫保醫師,列入全省醫療保障管理系統‘黑名單’:(1)違背醫學本質,違反醫療規范,開‘大處方’、‘大檢查’、‘大化驗’;(2)收受藥商回扣;(3)與不法藥商勾結,利用醫療、醫藥的特殊性,欺騙患者至指定藥店購買回扣藥品;(4)惡意借用、套用他人醫師代碼開具處方。
以上兩份《通知》,前后發布間隔不過兩個星期,但指向明確,那就是向醫保基金濫用頑疾開刀。
一位醫療人士評論認為,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醫師全部進行代碼制管理,可以將醫保基金的使用情況落實到具體的醫師身上,從醫療機構的最小單元對醫保基金和醫療服務實現統一監管。“借助醫保醫師代碼制的施行,福建省醫保辦可以全面了解管轄區域內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的流動狀況,有利于實現各個定點醫療機構醫師的動態監管。但對于防治醫保基金濫用頑疾,這或許只是一個方向不錯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