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藏醫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監督管理,規范藏醫醫療機構制劑配制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西藏自治區藏醫醫療機構制劑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自治區藥監局起草了《西藏自治區藏醫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建議:
一、將意見以信函方式寄送至: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郵編:850000,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林廓北路27號,收件人:藥品監管處),并在信封上注明“醫療機構制劑配制修改意見”字樣。
二、將意見以傳真方式傳送至:0891-6818264。
三、將意見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xzmpayjc@163.com。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19日。
附件:《西藏自治區藏醫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