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省直三行業醫療保障管理部門,省本級醫保經辦機構:
???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省增補藥品調出工作安排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暫保留增補藥品消化調出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 一、2021年6月30日起,將297種暫保留增補藥品,從《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版)》中調出。
??? 二、為保障參保人員用藥連續性,對調出藥品設置半年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按原政策規定報銷。
??? 三、各統籌區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及限定支付范圍。
??? 四、各統籌區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要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信息系統維護和對接工作。
??? 五、各統籌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加強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爭取社會理解和支持。
??? 各地執行過程中,遇有重大問題,請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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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
2021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