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 按照《關于做好進城落戶農民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5〕242號)規定,進城落戶農民和跨統籌地區轉入我市就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得重復參保和重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在實際參保過程中,存在重復參保情況。
?? 為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跨制度參保的醫療待遇有效銜接,我局牽頭制定《成都市醫療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成都稅務局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關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成醫保辦〔2021〕5號)。
?? 二、主要內容
?? 《通知》共有五條內容,明確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接續有關問題。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對我市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跨制度參保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
?? 一是解決參保人員發生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關系變更時待遇銜接問題;二是明確參保人員發生參保關系變更時的醫療保險待遇;三是杜絕參保人員因身份變化或就業等因素,被動重復參保和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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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機構: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 解讀人:莫斯棋
?? 聯系電話:6188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