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的規定,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論證和審定,腸炎寧膠囊等13種藥品(化學藥品2種,中成藥11種)轉換為非處方藥。現將轉換的13種藥品名單及其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見附件)予以發布,請通知行政區域內相關藥品生產企業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2013年10月30日前,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報備案。說明書的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補充申請批準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分別按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的雙跨品種除外。
二、應當將說明書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
三、藥品標簽涉及相關內容的,應當一并修訂。
附件:1.轉換為非處方藥的13種藥品名單
2.腸炎寧膠囊等13種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