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第4號
?? 為有效解決大興安嶺林區醫療衛生服務供需矛盾,提高醫療服務可及性,指導當地加強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要求,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制定了《關于加強大興安嶺林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即日起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征求時間為2021年1月8日—2月7日。
?? 聯 系 人:陳皓雪
?? 聯系電話:0471—6944579(兼傳真)
?? 郵??? 箱:ghxxc_wjw@nm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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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7日
?? 附件
關于加強大興安嶺林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 我區大興安嶺林區主要分布在牙克石市、根河市、額爾古納市、鄂倫春旗和阿爾山市等五個旗市。多年來,在各級政府和林業部門的高度重視下,我區大興安嶺林區建立了覆蓋各個林場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林區群眾的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得到了落實,為促進林區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林業企業改革和當地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林區常住人口逐年減少,人口流動增加,當前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適應林區地域廣闊、交通不便、人口居住分散的問題較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不足,服務不均衡、不公平、不及時的矛盾突出,不滿足當地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急需加強林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新時期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從林區的實際出發,進一步完善衛生健康服務基礎設施,深化衛生健康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完善政策,強化衛生健康隊伍建設,建立起適應林區發展需要、適合林區地域和人口特點、運轉高效的集約型衛生健康服務體系,為促進林區經濟社會發展,建設健康內蒙古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可及效率優先。圍繞服務人口分布、數量、結構、流動等特點,以健康需求為導向,合理布局林區衛生健康服務機構。綜合考慮服務成本與效率,綜合配置衛生健康基礎設施和機構編制等資源,鞏固和完善覆蓋林區全部居民的醫療健康服務體系,不斷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堅持深化改革增強活力。落實政府舉辦醫療衛生事業的主體責任,發揮林業部門的支持作用,改革管理體制和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內部運行機制,著力降低服務成本,提高運行活力,從制度上解決林區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弱、人才難留的問題,建立起有激勵、有約束、運轉高效的服務機制。
——堅持加大投入與綜合使用。自治區、盟市衛生健康領域項目和補助資金,對林區旗市實行“優先安排、綜合使用”政策。允許并鼓勵林區旗市以結果為導向,以落實林區醫療、預防、保健、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務任務為標準,在衛生健康服務領域內綜合利用各級衛生健康項目資金和財政補助資金。
(三)建設目標。到2023年,牙克石市、根河市、額爾古納市、鄂倫春旗和阿爾山市等5個林區旗市,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功能趨于合理,基礎設施更加完善,人員隊伍較為穩定,服務的可及性顯著提升、公平性得到充分體現,適合林區人口特點,高效運轉的集約型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服務網絡布局。依據服務人口,合理設置林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立以旗市所在地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為龍頭,林業局所在地醫院(衛生院)為樞紐,林場所在地和村衛生室為網底的三級衛生健康服務網絡。原則上,每個旗市所在地設置和建設1-2所功能適宜的綜合醫院(含中醫蒙醫醫院),并設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健康服務機構、衛生執法監督機構。每個林業局所在的鎮設置1所醫院或衛生院,服務人口超過8000人的(含所屬林場人口),可設置二級醫院,其余設衛生院。距旗市所在地50公里以內的鎮,可不設醫院,應設置功能適宜的衛生院。每個行政村(含林場所在地)應根據人口至少設置1所衛生室,服務人口不足300人的,可不設固定的村衛生室,以“家庭健康保障小藥箱”為載體,依托林業局所在地醫院或衛生院建設固定與流動相結合的衛生健康服務網絡,將服務延伸到偏遠居民,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消除服務空白點,防止出現“缺醫少藥”。
(二)改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激活林業局所在地衛生院的運行活力,可將符合設置二級醫院條件的衛生院更名為XX鎮社區醫院(加掛XX衛生院牌子),保持政府舉辦主體不變、現有財政補助政策不變、承擔基本公共衛生任務不變的基礎上,按照二級醫院建設和管理,執行二級醫院的科室設置、服務規范、醫保政策和績效管理。允許其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單獨制定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允許醫療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內合理提高人員獎勵水平。政府支持每個行政村舉辦一所衛生室,承擔基本公共衛生任務,享受應有的補助政策。鼓勵政府、集體、鄉村醫生等多種形式舉辦村衛生室,推行林業局所在地醫院或衛生院“伸腿設點”舉辦村衛生室,實行“一體化”管理。推廣應用互聯網+醫療健康模式,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應用穿戴設備管理居民健康。
(三)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開展旗市級醫院標準化建設。優先將林區旗市級醫院和林業局所在地醫院(符合設置二級醫院條件)納入國家“十四五”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項目,按服務人口確定建設規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二級綜合醫院建設標準》和《二級民族醫醫院基本標準》,進行房屋、設備、人才、管理配套建設,足額安排項目投資,一次達到建設標準。旗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健康、執法監督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完善基礎設施,達到相應建設標準。加強衛生院標準化建設,按照服務人口重新核定衛生院功能和建設規模,支持維修改造業務用房,重點完善污水處理、垃圾焚燒、配電設施等,盡快達到建設標準。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落實旗市級衛生人員保障政策。旗市級醫院按開放床位與人員配置標準,足額配備人員;制定計劃逐年培養重點學科帶頭人,不斷提高技術人員待遇,形成留住人才、穩定隊伍的長效機制。旗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健康、衛生執法監督等公共衛生機構,按各類機構的編制標準核定人員編制,足額配備工作人員;進一步完善內部運行機制改革,建立科學的績效分配制度,增強運行活力。建立三級醫院對口培養林區旗市醫院技術人員的長效機制。盟市制定三級綜合醫院與林區旗市醫院幫扶制度,建立“一對一”的對口支援與技術協作關系,有計劃培養培訓技術隊伍和管理人員。
(五)開展林區航空醫療急救服務。總結和推廣巴彥淖爾市航空醫療急救經驗,可采取地方政府和林業部門共同投資,承租直升飛機、開通醫療急救航線,降低使用費用,患者比照出租車收費標準繳納費用。依托當地三級綜合醫院,納入當地120統一指揮調度,建立航空醫療急救網絡,形成常態化運行機制,提高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將林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十四五”衛生與健康規劃,呼倫貝爾市、興安盟和林區旗市政府,把加強林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納入當地“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各級政府領導下,統一安排部署。盟市衛生健康委要確定1名分管領導負責,明確責任科室,研究推動建設工作。旗市衛生健康委 “一把手”負總責,組建專班,開展建設工作。
(二)抓好政策制定落實。盟市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加強林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方案》,針對優化服務網絡布局、完善基礎設施、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等重點任務,分別制定具體配套政策。《建設方案》和配套政策,報自治區備案后,組織實施。
(三)強化督促指導。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定期組織調研指導組,深入林區旗市進行督促指導,不斷總結經驗,適時調整政策,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盟市衛生健康委主要領導牽頭,密切聯系林區旗市,實施重點任務臺賬管理,明確時間節點,統籌調度推進,并與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建立反饋溝通常態化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疏通工作推進中堵點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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