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地區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對溫宿縣某藥品有限公司責任人阿某某落實醫保支付資格扣分,這是地區首次對醫藥機構責任人進行醫保支付資格扣分,標志著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制度在地區正式實施。
??? 自今年3月底起,地區對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實行“駕照式記分”,根據記分情況暫停或終止相關責任人員醫保支付資格和醫保費用結算等工作。
??? 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對象主要包括兩大類:第一類是醫院的相關人員,包括為參保人提供服務的醫療類、護理類、技術類的相關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負責醫療費用和醫保結算審核的相關工作人員。第二類是定點零售藥店的主要負責人,即藥品經營許可證上的主要負責人。以上人員如果發生違反醫保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服務協議相關行為,依照相關規定接受醫療保障部門給予的記分與處理,相對較輕的記1-3分,重一點的記4-6分,更嚴重的記7-9分,最嚴重的欺詐騙保等行為記10-12分。一個自然年度內記分達到9-11分的,將暫停其醫保支付資格2-6個月,暫停期內提供服務發生的醫保費用不予結算(急救、搶救除外)。一個自然年度內記分達到12分的,將終止醫保支付資格,終止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
??? 為強化主體責任,地、縣(市)兩級醫保經辦機構已與全地區18141名醫保基金使用相關人員簽訂服務承諾書,要求其主動接受醫保行政部門、經辦機構、其他行政部門、行業組織及社會公眾的多維監督,確保醫保基金合理使用。
??? 截至目前,地區已對8家定點醫療機構的27名醫保醫師、1家定點零售藥店的1名主要負責人進行記分登記。
??? “駕照式記分”模式突破了傳統監管中“違規行為追責難、處罰到人難”的問題,通過將監管責任精準落實到個人,提升了醫保基金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醫保基金安全運行筑牢制度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