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組織,落實責任。由十堰市食安辦牽頭,食藥監、工商部門分管負責人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各部門責任和分工。建立整治工作清單,梳理匯總食品藥品和廣告相關法律法規中對非法經營、宣傳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的界定及處罰條款,嚴格依法依規查處各種違法行為。
二是突出重點,集中整治。重點查處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互聯網信息服務等媒體發布保健食品、醫療器械虛假廣告;利用會議、講座、免費體驗等形式虛假宣傳、非法營銷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的場所。重點整治違法銷售、非法宣傳、非法添加、非法冒用批準文號的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對涉嫌虛假宣傳的保健食品、醫療器械開展執法抽查檢驗。
三是暢通渠道、凸顯共治。專項整治注重動員、鼓勵、社會各界的投訴舉報,加大公布12331食品藥品安全和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公布已開通的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投訴舉報受理平臺。對投訴舉報內容屬實并經查處確證的,依據相關規定,對投訴舉報人給予獎勵。有力發掘整治線索,形成部門監管、社會監督、媒體參與、企業自律的良好共治格局。
四是強化宣傳,主動公示。利用官方權威渠道和媒體,擴大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和覆蓋面,提升企業知法知標、守法經營的自覺能力,提高消費者對違規宣傳和假冒偽劣產品的辨識力,形成關注、關心、關切的輿論氛圍;在做好風險分析研判的基礎上,適時公開曝光違法違規、虛假欺詐的產品和企業信息,公開違法典型案例。
五是科學組織,全面提高。在專項整治中,要求各成員單位及相應縣市區局按時報送工作信息,及時將相關各級監管部門工作方案報送食安辦。建立聯絡員工作機制,每月底報送專項行動進展情況,注重對專項行動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先進經驗做法的總結,建立務實求真、科學高效的監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