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醫保發〔2022〕15號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在昌各省直醫療機構:
???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熱敏灸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9〕15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醫保局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73號)有關要求,經研究,現就進一步支持熱敏灸特色醫療服務項目發展的相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規范熱敏灸項目管理
單獨設立熱敏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以下簡稱“熱敏灸項目”),熱敏灸艾條作為除外內容,允許在項目之外另行加收。
熱敏灸項目適用范圍為江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和省中醫藥管理局認定的醫療機構(具體名單附后)。
二、完善價格支付政策
熱敏灸醫療服務項目三、二、一級價格分別是60元/次、54元/次、48元/次,醫保支付標準相應地調整為50元/次、45元/次、40元/次。
熱敏灸項目中使用的熱敏灸艾條限江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生產的院內制劑,按江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已報省醫保局備案的自主定價執行,醫保定額支付標準為4.8元/根。
三、規范醫療機構認定管理
首批認定的醫療機構為省中醫藥管理局已公布的54家江西省中醫康復(熱敏灸)聯盟醫院和1家熱敏灸區域診療中心。有意愿認定的醫療機構可向當地衛生健康(中醫局)主管部門申報,各級衛生健康(中醫局)組織專家根據硬件、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能力等,對申報單位進行認定,逐級上報省中醫藥管理局進行備案,由省醫療保障局將認定的醫療機構熱敏灸醫療技術服務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
上述熱敏灸項目和熱敏灸艾條的價格及醫保支付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執行。現行雷火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關于熱敏灸的加收政策自2023年6月30日起廢止。
?
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中醫藥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