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
根據嘉政發【2019】20號《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嘉興市基本醫療保障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1月起實行新的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各用人單位在2020年2月向稅務部門電子稅務局申報2020年1月醫療保險費注意事項如下:
一、單位繳納申報基數確定標準
1、企業單位繳納9%部分,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不低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自行申報;
2、機關事業單位繳納9%部分,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暫按市本級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核定)申報;
二、個人繳納申報基數確定標準
個人繳納2%部分,繳費基數由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機構核定,按2020年統一標準5520*應繳人數計算,由各用人單位向個人代扣代繳。
三、其他申報情況說明
1、用人單位同時存在企業、事業兩種類型繳納醫療保險,分別對應企業(征收項目為基本醫療保險費ⅠⅡ、職工繳納)、機關事業單位(征收項目為機關事業單位繳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繳納)開展申報;
2、原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率已經合并入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申報費率中,自2020年2月起不再單獨申報;
3、參加企事業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單位,繳費基數由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機構核定,按2020年統一標準5520元*應繳人數計算,按核定基數申報。
4、南湖區企業單位請向89993065咨詢,秀洲區企業單位請向82726683咨詢,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請向83370684或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中心咨詢。
納稅服務熱線電話:12366
嘉興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