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及《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推動《“健康內蒙古2030”實施方案》、《健康內蒙古行動實施方案》的貫徹實施,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代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9月9日—9月29日。以單位名義反饋意見的,請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以個人身份反饋意見和建議的,請簽名并附個人聯系方式。
?? 聯 系 人: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婦幼處? 陳思龍
?? 聯系電話:0471--6946815、6944153(傳真)
?? 電子郵箱:nmgwst_fsc@163.com
?? 聯系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63號院8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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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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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有關單位: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及《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以下簡稱《兩綱》),推動《健康內蒙古行動實施方案》貫徹實施,不斷滿足婦女兒童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需求,切實提高全區婦女兒童健康水平,現就加強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婦女兒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堅持婦幼健康事業的公益性,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主體作用,通過解決制約婦幼健康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推動全區婦幼健康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健康內蒙古建設、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基本原則。堅持婦幼衛生工作方針,堅持保健與臨床相結合、個體與群體相結合、中醫與西醫相結合的原則。
(三)發展目標。把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作為重大的民生事業,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擺在各地政府區域衛生健康事業規劃的重要地位,加大支持和建設力度,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建成以婦幼保健機構為主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相關科研教學機構為支撐,民營醫院為補充,保健與臨床相結合,覆蓋全區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二、健全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一)切實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舉辦婦幼保健機構的主體責任,將婦幼保健機構建設作為重點支持內容,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建設標準》(建標〔2017〕248號)要求, 組織實施好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保障工程,有計劃地推進全區婦幼保健機構新建、改建和擴建,逐步解決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落后的突出問題。
?(二)持續推進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各地要將婦幼保健機構納入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關于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與規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衛婦幼發〔2015〕54號)要求,扎實推進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盟市、旗縣分別按照三級、二級婦幼保健院標準進行規劃設置,有條件的旗縣(區)可設立三級婦幼保健機構,確保自治區、盟市、旗縣都有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
(三)重點加強婦科、產科和兒科建設。將綜合醫院、中蒙醫院、專科醫院以及民營醫院的婦科、產科和兒科等相關專業納入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主管、婦幼保健機構牽頭負責的區域婦幼保健管理體系,加強婦幼保健和臨床協作,強化業務協同和監管,共同做好轄區婦幼保健和臨床服務工作。“十四五”期間,所有二級及以上開展助產服務的綜合醫療機構均設置新生兒科(室),每個旗縣至少有1所旗縣級公立醫院設置有病房的兒科,所有旗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開設婦產科、兒科;保證每千分娩量產科床位數17張,每千名兒童床位數增加到2.2張。
(四)全面加強婦幼健康服務網底建設。鄉(鎮、蘇木)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配備婦幼保健專業技術人員,專門從事婦幼保健工作。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切實做好婦幼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加大對基層婦幼保健工作的投入,確保有陣地、有人員、有能力落實好各項婦幼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三、大力加強婦幼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五)落實人員編制。各地要落實婦幼保健機構人員編制標準,根據工作需要充實婦幼保健人員工作力量。醫療機構要強化產科醫師、兒科醫師、助產士等緊缺人員培養并完善人員配備。教育部門和區內醫學院校要增加婦產科和兒科醫師、助產士等基層急需的婦幼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招生規模,滿足基層對實用型專業人才的需求。
(六)加強人才引進。各地要統籌機構編制資源,通過盤活編制存量、建立人才專項編制等辦法,有效解決婦幼保健機構婦產科醫生、兒科醫生、助產士等專業技術人才緊缺問題。積極創造條件,吸引高素質人才,培養復合型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婦幼保健人才引進政策,簡化招聘程序,建立婦幼保健機構自主招聘機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鼓勵婦幼保健機構采取提高工資待遇、提供安家補助、適當降低門檻等多種優惠政策,吸引優秀人才特別是本地戶籍的優秀人才到婦幼保健機構工作。
(七)加強人才培訓。研究制定全區婦幼保健和臨床服務人才培訓規劃,按計劃、分層次、有重點地組織開展人才培訓。通過向國內外重點大學、醫療機構、研究機構選送高級訪問學者等方式,培養婦幼保健和臨床領軍人才;通過舉辦短期進修、轉崗培訓等方式,培養婦幼保健和臨床骨干人才;通過舉辦學術會議、學術交流、對口技術幫扶指導等方式,提升基層一線人員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
(八)強化薪酬激勵。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和人才激勵機制,在職稱評定、薪酬分配等方面對婦產科、兒科從業人員給予政策傾斜,切實改善人員待遇,增強崗位吸引力。婦幼保健機構內部薪酬分配,要優先向從事婦女、兒童保健服務的醫務人員及實際從事臨床的婦產、兒科、助產士專業人員傾斜,落實分配自主權。
四、切實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
(九)提升危急重癥救治能力。按照國家《危重孕產婦與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南》要求,建立完善全區危重孕產婦、新生兒轉(會)診和救治網絡,推行孕產婦網格化管理。各盟市、旗縣政府要按照規范標準,加強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危重兒童救治中心建設,加大經費投入,配齊配強力量,健全運行機制,暢通危急重癥救治綠色通道。建成分級負責、上下聯動、應對有序、運轉高效的危急重癥急救、會診、轉診網絡。
(十)提升婦幼臨床服務能力。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和群眾需求,支持婦幼保健機構強化臨床診療功能,普遍設置床位,開展臨床服務。已開展臨床服務的,要積極拓展產科、兒科等服務功能,堅持防治一體,促進保健與臨床業務融合發展;對沒有開展臨床服務的婦幼保健機構,要創造條件,積極開展相關臨床業務,為開展區域內婦幼健康管理和保健服務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十一)提升婦幼保健服務能力。拓展婦幼健康服務領域和內涵,積極開展新生兒保健、兒童早期發展、兒童生長發育、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產后保健等服務,為婦女兒童提供連續、綜合、溫馨的婦幼健康管理服務。合理確定婦幼保健服務項目和價格,支持婦幼健康服務發展。各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在實現基本功能任務的基礎上,應根據自身發展情況,選擇優勢領域加強婦幼保健專科建設,規范業務管理和技術服務,促進婦幼保健專科發展。
(十二)提升婦女兒童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普及常見病防治知識。強化對孕產婦和兒童的合理膳食指導,預防和控制貧血、營養不良、肥胖等營養性疾病。開展婦女兒童精神衛生咨詢和服務及兒童眼健康工作,做好婦女產后抑郁癥和兒童自閉癥預防、早期發現及干預。建立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制度,擴大宮頸癌、乳腺癌免費檢查范圍,提高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和早診早治率;加強兒童重大疾病救治,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機制,預防和減少兒童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保持兒童“零艾滋”目標。
(十三)提升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能力。落實好國家、自治區出生缺陷防治實施方案要求,建立各級政府主導、多部門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長效機制,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為群眾提供公平可及、優質高效的出生缺陷防治基本服務。“十四五”期間,出生缺陷篩查網絡覆蓋到所有旗縣。
(十四)提升蒙醫中醫藥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加強婦幼保健機構蒙醫中醫科室建設,擴大蒙醫中醫藥在孕育調養、產后康復、兒童保健等方面應用,提升婦幼保健機構蒙醫中醫藥服務能力。在提供婦幼保健服務的醫療機構積極推廣應用蒙醫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方法,開展蒙醫中成藥合理使用和培訓。加強婦女兒童疾病診療中西醫臨床協作,提高疑難病、危急重癥診療水平。“十四五”期間,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均要應用蒙醫中醫適宜技術開展婦科、兒科及其他相關臨床服務。
五、大力加強婦幼保健機構管理水平
(十五)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管理水平。以婦幼保健機構評審為抓手,推動婦幼保健機構內部改革,規范設置孕產保健部、兒童保健部、婦女保健部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部(科、室),實現保健與臨床業務實質融合,推進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強化母嬰保健技術監督執法,嚴格機構、人員準入,規范與婦幼健康相關的醫療保健服務。
(十六)強化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婦幼健康服務質量評價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依托自治區產科、兒科、新生兒科質量控制中心,協助自治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和監督全區產科、兒科和新生兒科醫療質量安全。重點強化助產技術、計劃生育技術、產前篩查與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婚前醫學檢查和人類輔助生殖等技術服務的質量控制,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
(十七)加快推進婦幼健康信息化建設。將婦幼健康信息化建設納入區域衛生健康信息規劃,積極推進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實現針對婦女、兒童不同時期健康管理、服務信息的動態采集、主動提醒和綜合分析,為行政決策和管理提供科學依據。推行“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充分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開展遠程會診、線上診療、預約診療、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等,為婦女兒童提供豐富、便捷、溫馨、高效的醫療保健服務。
(十八)推進優質婦幼保健服務資源下沉。各地要統籌謀劃轄區婦幼健康服務資源的規劃布局,主動融入區域內醫療聯合體建設,通過組建婦幼保健服務醫聯體、專科聯盟和開展遠程醫療、對口支援、業務托管等形式,促進優質婦幼保健服務資源下沉。鼓勵開展婦幼保健服務的自治區、盟市級醫療機構與旗縣級醫療機構、旗縣級醫療機構與鄉(鎮、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縱向聯合,促進聯合體內部通過遠程會診、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等形式開展合作,提升基層婦幼保健服務能力。
六、積極推進婦幼保健機構管理運行機制改革創新
(十九)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按照國家要求,開展婦幼保健機構體制機制創新,及時總結經驗,在全區婦幼保健機構推廣。對未納入醫療聯合體的婦幼保健機構,要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和建設管理模式,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對已經納入醫療聯合體的婦幼保健機構,在單位法人資格保持不變的前提下,主要負責人要進入醫療聯合體領導班子,并主要分管婦幼保健工作,保證婦幼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落到實處。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變婦幼保健機構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所有權性質以及財務收支獨立核算制度,不得擠占、挪用、出租(借)婦幼保健機構的業務用房,始終保持婦幼保健機構發展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二十)建立工作激勵機制。貫徹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允許有條件的地區支持當地婦幼保健機構既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政策,又按照“兩個允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全面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定期組織考核,引導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規范發展。
七、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一)落實領導責任。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及《兩綱》要求,將婦幼健康擺上突出位置,納入“健康內蒙古”重要戰略和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逐項對照婦女兒童健康指標完成情況,加大領導、建設、管理和考核力度,履行法定職責,加大資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婦女兒童健康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十二)加強監督考核。各級婦兒工委要把督促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對婦幼健康事業的各項要求作為重要任務,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推動各相關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婦女兒童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要定期召開會議,開展督導考核,會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時研究解決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十三)強化部門協同。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推進全區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納入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做好婦幼保健機構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權屬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做好婦幼保健機構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審批、質量安全監管、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我區實際,認真落實婦幼保健機構人才招聘、職稱晉升、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財政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加大對婦幼保健事業發展財政支持的政策措施;教育部門負責指導區內醫學院校制定婦幼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規劃,加強人才培養;醫保部門負責建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合理調整婦產科、兒科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相關專項規劃,統籌規劃婦幼保健機構發展,加強行業監管,扎實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與規范化管理,推動婦幼保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