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上海威寧整形制品有限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檢查中,發現該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廠房與設施方面
(一)企業房間布局、使用不合理,十萬級潔凈區內的沁浸間設置在澆制間內,人、物流需要通過澆制間才能進入,企業稱該沁浸間用于澆制流水線自動化改造,與被檢查產品的生產過程無關,不符合《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附錄(以下簡稱《規范》)中廠房與設施應當根據所生產產品的特性、工藝流程及相應的潔凈級別要求合理設計、布局和使用的要求。 二、設備方面 企業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7月8日停產改建,查恢復生產前“重新啟用凈化車間的綜合性能驗證報告”參與驗證人員未進行培訓,未進行臭氧消毒驗證,不符合《規范》中若停機后再次開啟空氣凈化系統,應當進行必要的測試或驗證,以確認仍能達到規定的潔凈度級別要求。 三、設計開發方面 2016年企業對生膠合成工藝進行變更,增加薄膜蒸發工藝,設計開發輸出了《生膠合成標準操作規程》,輸出清單未標注版本號,不符合《規范》中設計和開發輸出應當得到批準,保持相關記錄的要求。 四、采購方面 企業某批次醫用硅橡膠的貨位卡顯示2018年6月25日入庫,入庫數量為45.36kg,《原輔料進貨檢驗報告》顯示原料數量也為45.36kg,但檢驗取樣200g,其中有100g進行了樣塊加工,未顯示廢損量;采購合同上顯示按箱采購,數量標記“1”,無質量單位,與進貨檢驗單(kg)不一致,不符合《規范》中采購記錄應當滿足可追溯要求。 五、質量控制方面
(一)企業原檢驗規程未包含殼體D4、D5,硅凝膠小分子殘留物質、邊緣夾角檢驗項目,企業2018年6月對檢驗規程修訂,修訂后的檢驗規程未包含該產品技術要求的2.4乳房植入體成品性能“邊緣夾角”指標,另硅凝膠乳房植入體成品檢驗規程規定殼體和硅凝膠中D4、D5項目每2年進行委托檢驗一次,硅凝膠乳房植入體過程檢驗規程規定硅凝膠D4、D5批批進行委托檢驗,不符合《規范》中企業應當根據強制性標準以及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制定產品的檢驗規程,并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或者證書的要求。
企業已對上述其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缺陷予以確認。該企業上述行為不符合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相關規定,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責成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該企業立即停產整改,對涉及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0號)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嚴肅處理。同時責成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該企業評估產品安全風險,對有可能導致安全隱患的,應按照《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9號)的規定,召回相關產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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