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發了我市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遂寧市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了改革目標,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更加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基金監管體系、醫藥服務供給機制和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協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實施意見》還確定了重點任務。
??? 《實施方案》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制度,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確保全市常住人口依法參保、應保盡保;要堅持待遇與籌資對應,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調整機制;要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建立職工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要嚴格執行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各縣(市、區)未經批準不得出臺超出清單授權范圍的政策;要完善大病保險和補充保險制度,穩步提高居民大病保險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水平;要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要強化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建立公平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 《實施方案》指出,要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多渠道籌資機制,均衡個人、用人單位、政府三方籌資繳費責任;要完善財政對醫療救助投入機制,拓寬醫療救助籌資渠道;要強化基金預算績效和風險管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中長期精算,建立醫療保障基金運行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
??? 《實施方案》明確,要規范醫保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強化醫保協議管理和考核結果運用,完善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退出機制;要穩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為主,醫療康復和慢性精神疾病等長期住院按床日付費,門診特殊慢性病等按人頭、按病種付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要探索建立門診特殊慢性病管理和慢性病診療績效考核結果與付費掛鉤制度,強化慢性病管理。
??? 《實施方案》要求,要健全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和執法體系,完善醫保基金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醫保基金跨部門協同監管;要創新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方式,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專家審查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制度;要加大打擊欺詐騙保力度,建立健全醫保執法案件線索向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移送制度,強化醫保基金使用監督考核與追責問責;要建立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醫藥企業、醫保醫師護師藥師、參保人員信用管理制度,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要完善欺詐騙保舉報獎勵制度,健全醫療保障社會監督激勵機制。
??? 《實施方案》提出,要積極參與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全面落實國家、省藥械集中帶量采購政策;要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要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依法嚴肅查處醫療服務價格違法行為;要增強醫藥服務可及性,大力支持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重點專科建設,規范“互聯網+醫療”等新服務模式發展;要促進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診療行為,提升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能力;要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激勵相容、靈活高效的公立醫療機構人事薪酬制度,醫務人員個人收入不得與藥品、耗材、檢驗檢查等收入掛鉤。
??? 《實施方案》要求,要提升醫保公共服務水平,加強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積極參與推動部分醫保經辦服務事項實現“省內通辦”“川渝通辦”“跨省通辦”;要建立健全醫療保障系統行風建設長效機制,全面實施“好差評”制度;要全面推動全市醫療衛生系統與國家、省醫療衛生系統互聯互通、數據融合共享,全面推廣使用醫保電子憑證;要加強醫保經辦服務能力建設,2022年底前實現全市醫保標準化服務全覆蓋;要推進醫保經辦服務下沉,實現經辦服務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要持續推進醫保治理創新,探索建立鄉鎮(街道)、村(社區)醫保網格化治理機制,加強跨區域醫保管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