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發改委、市衛計委和市人社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我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12月10日起對哈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修訂,符合規定的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
本次規范和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91項。其中修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綜合醫療服務類、臨床診療類說明中內容74項,制定新開展醫療服務項目價格12項,按有關規定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5項。
市發改委通知要求,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認真落實“一日清單”和價格公示制度,及時變更公示內容。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的醫療服務項目,要堅持患者自愿的原則,按照服務內容、服務規范提供服務。患者自愿選擇使用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項目,醫院在提供服務前必需履行告知義務,保證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我市有關部門將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監管,依法查處自立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按規定或違背患者意愿強制提供醫療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