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經開區、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機關有關處室、長沙市藥品流通行業協會、長沙市各藥品零售連鎖總部:
??? 現將《2021年長沙市“平安藥店”評估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2021年長沙市“平安藥店” 評估驗收
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平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深化全市“平安藥店”創建工作,進一步量化評估驗收工作,特制定《2021年長沙市“平安藥店”評估驗收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建立規范公正的評估驗收標準,鼓勵企業參與實施,促進創建活動提質升溫,不斷增強平安藥店的示范性、引領性,以點帶面,進一步規范我市藥品零售企業,更好地為人民群眾健康服務。
二、創建目標
通過長沙市“平安藥店”創建評選活動,創建一批質量安全、服務專業、誠實守信、顧客滿意、和諧穩定、員工幸福的“平安藥店”,達到同心、同創、共建、共進最終目的,使“平安藥店”與百姓幸福聯系起來,與公司內控聯系起來,與員工績效聯系起來,與行業宣傳聯系起來,促醫藥湘軍,做平安守護者。
三、 實施步驟
(一)組建成立評選專家評審組
由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處室人員、藥品經營企業行業相關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記者等組建成立評選專家評審組,確保評選工作公正、公平、專業、權威。
(二)第一輪現場檢查初選(時間:9月26日-9月30日)
由高新區、經開區、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沙市藥品流通行業協會一起對申報的藥品零售企業進行現場指導,對照創建標準,結合連鎖公司內控評選情況,初步評選出60家藥店進入下一輪。
(三)專家組資料評審(時間:10月8日-10月12日)
由專家評審組對第一輪入圍的60家藥店進行復審,根據申報藥店的現場檢查照片、特色工作、藥店亮點、典型事跡、制度建設、投訴舉報、宣傳報道、綜治維穩等情況,綜合評選出40家藥店進入下一輪。
(四)專家組現場評估驗收(時間:10月13日-10月23日)
由“平安藥店”創建工作專家評審組對第二輪入圍的40家藥店進行現場評估驗收,確定35家藥房,提交“平安藥店” 創建領導工作小組終審。
(五)?市平安藥店創建領導小組終審,并上報局黨組審議(時間:10月25日-11月1日)
(六)長沙市“平安藥店”創建候選名單公示(時間:10月26日-11月上旬)
根據“平安藥店” 創建領導工作小組最終審核的藥店名單,通過公眾號網站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七)表彰獎勵(時間:11月中上旬)
公示期后,召開長沙市“平安藥店”創建工作表彰大會,對符合要求的25家企業授予“平安藥店”稱號,對于日常管理特別優秀的5家企業,評定為“平安藥店”示范單位,并推薦部分示范單位參加市平安辦“平安行業”優秀單位評選。
(八)宣傳推廣(時間:11月下旬-12月底)
推廣獲評“平安藥店”的質量管理工作經驗,注重典型帶動,在連鎖公司質量安全內控中起到示范引領作用,促進藥品零售行業提質升級。全面總結“平安藥店”創建工作,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平安藥店”宣傳,全面展示“平安藥店”創建取得的成效、經驗、典型,提高群眾和社會對藥品零售行業的知曉率、滿意率。
長沙市“平安藥店”現場評估驗收標準
序號 |
項目 |
評分內容 |
評分細則 |
分值(分) |
得分(分) |
1 |
質量安全 |
1、藥品購進驗收記錄真實、完整 |
抽查藥品購進驗收記錄,未建立或不完整、不真實的,-2分/品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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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藥品分類管理和陳列,標識醒目 |
藥品與非藥品未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未分開,外用藥與其他藥品未分開陳列的,-1分/品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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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處方藥憑處方銷售,處方按要求留存 |
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未按要求留存處方,-1分/品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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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含特藥品按規定銷售管理 |
違規銷售含特殊藥品成分復方制劑、含麻黃堿類藥品的,此項全扣 |
5 |
|||
5、中藥飲片養護到位,并保留合格證 |
養護不到位、未保留合格證的品種,-1分/品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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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營業場所無假冒偽劣和過期失效商品 |
發現假冒偽劣和過期失效商品,-2分/品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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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營業場所布局合理,商品擺放整齊,環境整潔、無污染物 |
現場檢查,按優、良、一般、差分別記2分、1.5分、1分、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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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營業場所應當具有相應設施(空調)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藥品受室外環境的影響 |
無相應設施的,-1分/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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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營業場所及藥品倉庫溫濕度條件達到規定要求 |
常溫區、冷藏區及陰涼區不符合要求的,-2分/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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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營業場所應有防潮、防蟲、防鼠等設備,無油污、無霉跡、無鼠害、無亂放雜物 |
無相應設施-1分;發現蚊蠅、鼠害-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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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務專業 |
1、工作人員須統一著裝,佩戴工號牌上崗 |
工作人員未統一著裝或佩戴工號牌的,-0.5分/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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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店內有工作人員崗位公示牌 |
工作人員姓名、相片、藥師資格證未公示的,-1分/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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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冊執業藥師在職在崗 |
執業藥師兼職或不能按要求在崗執業,此項全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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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藥學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 |
近三年無繼續教育的,缺一年-1分/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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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崗工作人員具備相應職業資格 |
工作人員不符要求的,-1分/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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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從業人員按時體檢、體檢合格 |
工作人員不符合要求的,-1分/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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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年度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記錄完整、項目齊全,培訓檔案應有培訓簽到表、培訓課件(提綱)、培訓講師、培訓考核等 |
培訓記錄不完整的,-1分/項,未組織培訓的,此項全扣 |
5 |
|||
8、每批次藥品有計算機系統記錄,進銷存數據可查 |
不符合要求的,此項全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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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誠實守信 |
1、依法獲得《藥品經營許可證》且《藥品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
現場核查相關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抽查在售商品。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的,評審不予通過 |
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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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范圍行為 |
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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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無擅自變更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行為 |
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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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非法渠道購進藥品 |
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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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三年內無銷售假劣藥品被立案處罰 |
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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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年內無立案未處理完結情形 |
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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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銷售無注冊證、無效注冊證或不合格的藥品醫療器械 |
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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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顧客滿意 |
以現場調查問卷、電話回訪、短信推送等方式調查統計 |
見《藥店誠信經營意見調查表》附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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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和諧穩定 |
1、綜合治理及調解、保衛、消防等組織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實,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到位,按要求安裝攝像頭、空調、滅火器 |
各組織未建立的,-5分/項;制度未落實到位的,-5分/項;攝像頭、空調、滅火器配置不到位的,-5分/項,直至該項分值扣完 |
10 |
|
2、藥店內部秩序良好,無重大惡性案件、重大治安事故,“黃、賭、毒”等丑惡現象,職工無刑事犯罪記錄、保障不發生群訪群訴等社會綜治維穩事件發生 |
不符合要求的,-5分/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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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貼、擺放或派發違法藥品廣告 |
不符合要求的,-5分/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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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時處理消費者舉報投訴、不出現輿情事件發生 |
不符合要求的,-5分/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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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懸掛橫幅、電子頻宣傳平安藥店創建工作 |
橫幅主題不明確、懸掛不醒目的,-1分/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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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播放音頻、視頻宣傳平安藥店創建工作 |
未播放的、主題不明確的,-1分/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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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公眾號、公司網站上宣傳平安藥店創建工作 |
未播放的、主題不明確的,-1分/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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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采取其他形式宣傳平安藥店創建工作 |
按宣傳效果評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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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員工幸福 |
1、簽訂平安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 |
未簽訂的,此項全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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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創建平安藥店創建相關考核獎勵機制、將平安藥店考核結果納入公司、企業績效評估體系 |
未創建的,此項全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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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詐騙、禁毒等相關知識培訓 |
未開展培訓、培訓效果不好的,-1分/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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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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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驗收標準分否決項和一般項。驗收過程中,1、出現任何一項否決項,即驗收不合格;2、無否決項,但一般項扣分超過20分(不包括20分),即驗收不合格;3、無否決項,且一般項扣分小于20分(包括20分),驗收合格,按得分多少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