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月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行法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醫療保障是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肩負著解除全體社會成員疾病醫療后顧之憂的重大責任。目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參保遵循的是自愿原則,居民醫保參保率長期在95%以上,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推行法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已有一定基礎。
在全國人大的關心下,《醫療保障法》已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前期,為更好開展《醫療保障法》立法工作,我們會同全國人大等相關單位位赴上海、重慶、安徽、四川、陜西等地進行實地調研,并多次組織召開醫療保障立法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各相關主體等對醫療保障領域立法的意見和建議,其中曾就法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進行了著重研討。
目前,《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已公開掛網征求意見,您所關心的問題,在《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中已有所體現。
下一步,我們將綜合社會各界的意見,對相關內容予以明確。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