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購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活動,維護政府采購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政府采購質量,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經與許昌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協商同意,現就規范報送集中采購項目采購需求等相關問題提出以下指導性意見:
一、?采購需求編制主體
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關于“采購人應當做好政府采購業務的內部歸口管理和所屬單位管理,明確內部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對采購需求、政策落實、信息公開、履約驗收、結果評價等的管理”的規定,從即日起,在我市政府采購活動中開始試行由采購單位(人)負責編制采購需求,并對其合法性、規范性等負主體責任。
二、?編制采購需求的要求及方法
采購需求是指對采購標的的特征描述及投標條件等其他滿足采購活動的必備要素,包括技術規格(服務要求)、投標條件(資格要求)、相關要求等內容。其中技術規格是采購需求的重要內容,如質量、性能、功能、體積、符號、標志、工藝與方法等。采購單位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之規定編制采購需求(內容、要求及格式見附件1)。
三、報送及公示程序
(一)采購單位將采購需求連同進場要件及加蓋行政公章的政府集中采購委托書,報送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務一部(業務受理部)。業務一部(業務受理部)進行通過式核驗后轉送至業務五部(政府采購部)。
(二)對于預算金額較大或技術復雜、需求合理性難以確定的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及相關信息,由業務五部(政府采購部)推送至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標前公示”欄目進行標前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三)標前公示期間,相關供應商、專家和其他社會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分別傳至采購單位和集采機構指定郵箱,也可分別提出書面意見。采購單位采納合理的建議并對采購需求進行修改完善,加蓋公章(需注明時間)交由集采機構,用以制作采購文件。需要專家論證的,還需組織專家論證后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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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采購單位報送政府采購項目采購需求說明及樣式
2、政府集中采購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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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