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北部新區社會發展局、萬盛經開區衛生計生局,各委屬醫療機構,大型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5〕191號),根據《關于印發常用低價藥品掛網采購實施細則的通知》(渝衛辦藥政發〔2015〕102號)、《關于印發重慶市常用低價藥品分批掛網方案的通知》(渝衛藥政函〔2015〕571號)等要求,藥交所已陸續開展低價藥分批掛網。現就做好低價藥采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聯合體和醫療機構要根據低價藥掛網進度和臨床用藥需求,及時調整采購目錄,多用低價藥,少用高價藥。
二、各區縣聯合體和醫療機構要根據市場購銷價等參考信息,通過多種競價議價方式,積極與生產企業議價,原則上采購同品規中價格較低的低價藥產品。對無充足理由采購高價藥品問題突出的醫療機構和區縣,市衛生計生委將組織評估和督查。
三、為避免出現采購后不能報銷的情況,各醫療機構擬按新的掛網價采購低價藥前,請先查詢醫保系統中該藥品的醫保支付限額是否調整,如未調整,請通知相關醫藥企業及時到市社會保險局按程序進行價格信息維護后再采購。
四、各區縣要高度重視低價藥采購工作,做好政策宣傳及與患者的溝通解釋工作,爭取理解和支持,確保穩定。要注意收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并及時報送市衛生計生委藥政處。
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