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藥品配送企業管理工作,提高藥品配送能力,降低配送成本,減輕人民群眾醫藥負擔,保障我市醫療機構藥品穩定供應,同時,也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近日,市醫保局印發相關通知,對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配送企業取消遴選制度,實行備案管理。
??? 市醫保局對配送企業實行備案管理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全市藥品配送企業總數量不再受原市、縣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招標、遴選確定的企業數量限制,凡被納入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的配送企業均有資格為蘭州市各公立醫療機構配送藥品。二是各公立醫療機構嚴格落實集中帶量采購藥品由生產企業自主選擇配送企業政策,不得招標遴選、不得指定或限定區域、不得拒絕生產企業選擇的配送企業。非集中帶量采購藥品由醫療機構根據本機構實際需求,在全市具有配送資格的配送企業中選擇確定。所有藥品配送企業須嚴格執行藥品采購“兩票制”。三是要求通知印發后一個月內,已與醫療機構建立配送關系的配送企業向同級醫保部門備案(市屬醫療機構向市醫保局備案,縣區屬醫療機構向所轄縣區醫保局備案)。新增配送企業在和醫療機構簽訂協議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醫保部門備案。各縣區醫保部門在每年12月20日前將轄區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的配送企業名單匯總后報送給市醫保局。四是配送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相關信息的,在市場監管部門完成變更登記手續后,及時在招采子系統上傳相關資料,經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復核通過公示后,于5個工作日內向市醫保局提交變更申請。配送企業已注銷或暫停配送工作的,及時向市醫保局報備。五是要加強對配送企業的監管,對存在違反協議約定、配送率不達標(<85%)、偏遠地區醫療機構配送不及時、影響臨床使用等行為的配送企業,市、縣區醫保部門約談相關企業,督促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且影響惡劣的,上報省醫保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