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文山市出臺《文山市人民醫院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實行考評結果與醫院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和醫院班子成員、干部職工績效收入、獎懲等掛鉤。《辦法》規定:一是考核內容涵蓋醫院綜合改革、財務運行、內部管理、工作目標、醫療服務評價、醫保政策執行等6個方面30個指標。二是由市醫管辦會同衛計、財政、人社等部門成立考核小組,采取查閱文件資料(含財務收支分析、費用收入結構分析等)、醫保平臺、現場檢查、問卷調查、院長述職、醫院職工和社會群眾、病人訪談等多種方法進行考核。三是考核實行100分制(95分及其以上為優秀、85分至94分為合格、84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得分在95分及其以上落實財政補助政策,醫保支付按政策規定執行到位,財政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60%撥付到位,每增加1分,財政補助相應增加0.2%,最多增加1%;考核得分在95分及其以下的,每降低1分,財政補助相應扣減0.1%,最多扣減1%。四是明確實行院長年薪制(按文政發〔2016〕44號文件執行)和醫院其他班子成員績效年薪制,并與院長年度責任目標考核結果掛鉤;同時設立院長特別獎,專項用于班子成員及其有突出貢獻人員的獎勵;連續2年考核結果低于84分及其以下的,由市醫管辦報請市醫管會同意后,終止院長聘用合同。五是市人民醫院根據《辦法》制定按崗付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鉤,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醫務人員收入差距,并向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確保藥占比、耗材占比、人員支出占比等醫改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