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醫保發〔2025〕15號
各市醫療保障局,省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省藥械招標采購中心:
??? 現將《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醫保發〔2025〕14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 一、各統籌地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合理確定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資源配置規劃,在征求同級衛生健康等部門意見基礎上,報省級醫保部門審核,不斷優化醫療機構資源配置效率。試點市要按照國家要求做好示范表率,加快推進規劃落實落地。
??? 二、各統籌地區要將國家醫保局明確細化的定點醫療機構申報條件及時納入定點醫療機構準入管理內容并加強協議執行。
??? 三、對于新納入的定點醫療機構,在6個月的政策輔導期內,經辦機構要會同同級醫保行政部門加大醫保政策輔導和培訓。
??? 四、推動藥品和醫用耗材平臺采購,對于新增納入醫保定點的公立醫療機構設置6個月的過渡期,逐步實現全面平臺采購。
??? 五、各統籌地區要將定點醫療機構采購使用集采中選產品情況納入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和年度考核范圍,明確細化具體考核指標,并作為DRG/DIP結余留用考核激勵的重要依據。
??? 六、各統籌地區要對困難群眾享受醫療救助實行單獨定點,經辦機構要做好重點人群分類標識管理,及時提供相應的醫保服務。
??? 七、針對當前醫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充分利用大數據監控、飛行檢查、費用稽核等手段,全面織密醫保基金監管網,確保定點醫療機構安全規范使用醫保基金。
???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涉及醫保系統各層級、各部門,關系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按照職責分工壓實落實責任,做好與相關部門(單位)的溝通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文件精神內容落到實處。
??? 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反饋。
附件: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
山西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