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精神,近日,宣城市市場監管局正式印發實施《宣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認定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 《指引》的出臺,標志著宣城市市場監管局在規范藥品認定工作、統一執法尺度、強化行刑銜接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為全市藥品安全執法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撐。
??? 《指引》對全市的認定工作組織體系進行了系統性構建:一是成立專門機構。成立“藥品安全認定辦公室”,統一負責藥品安全認定工作。二是壓實屬地責任。要求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定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本轄區內的藥品安全認定相關工作。三是統一執法尺度。為藥品執法提供了清晰、具體、可操作的指南,有助于化解基層藥品執法實踐難題。
??? 《指引》的發布實施,進一步筑牢了市場監管部門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法治防線”。下一步,宣城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強對《指引》的宣傳落實和執行監督,確保其在實踐中落地生根、發揮實效,不斷提升全市藥品安全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