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健康內蒙古行動(2020-2030年)》(內健推委發﹝2020﹞2號)精神,按照《 2021年健康內蒙古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內健推委辦法﹝2021﹞2號),為切實推進婦幼健康促進行動深入實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方案。
一、行動目標
《婦幼健康促進行動》到2022年的行動目標如下:
1.嬰兒死亡率控制在7.5‰及以下;
2.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9.5‰及以下;
3.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8/10萬及以下;
4.產前篩查率達到85%及以上;
5.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到98%及以上,新生兒聽力篩查率達到95%及以上;
6.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綜合征、耳聾、神經管缺陷等嚴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7.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達到85%以上;
8.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85%以上;
9.農村牧區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達到80%及以上。
提倡適齡人群主動學習掌握出生缺陷防治和兒童早期發展知識;主動接受婚前醫學檢查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倡導0-6個月嬰兒純母乳喂養,為6個月以上嬰兒適時合理添加輔食。
二、工作任務
(一)嚴守母嬰安全基本面。
一是按照國家、自治區統一部署和要求,組織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和母乳喂養促進行動。(各級衛生健康委,各助產機構)
二是加強孕產婦管理,落實各級職責。開展孕產婦分級分類管理,做到篩查全覆蓋、評估不漏人、專案有人管、規范管理保質量。切實提高早孕建冊率,推廣電子版《母子健康手冊》,規范發放流程,確保使用率達100%。在全市推行孕婦營養門診試點工作,各助產機構均開設孕期營養門診,做好孕婦體重監測。(各級衛生健康委、各助產機構)
三是繼續推進三個中心建設。推進市級救治中心對口幫扶工作,簽訂幫扶協議,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救治中心片區化管理。組織對2020年建設的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和兒童救治中心進行評估。(各級衛生健康委,各級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和兒童救治中心)
四是逐級開展孕產婦死亡、新生兒死亡評審和危重孕產婦評審,層層壓實責任。對任務措施不落實、工作嚴重滑坡的地區,以及連續發生孕產婦死亡或兒科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存在嚴重醫療質量安全隱患的醫療機構進行約談通報,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處理。(各級衛生健康委)
(二)強化出生缺陷綜合防治。
一是落實《自治區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綜合防控機制。加強科普宣傳,倡導優生優育,強化群眾出生缺陷風險防范意識,構建全市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各級衛生健康委)
二是推進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機構能力建設,2022年底各旗縣區均至少建成1家產前篩查機構,實現產前篩查服務網絡全覆蓋,規范產前篩查(診斷)服務,提高產前篩查率,力爭旗縣級產前篩查率達到85%。(各級衛生健康委,相關醫療機構)。
三是規范新生兒疾病篩查,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繼續開展新生兒耳聾基因、遺傳代謝病免費篩查項目。加強篩查陽性病例的隨訪、確診、治療和干預,提高確診病例治療率,對篩查出的PKU、CH、聽力障礙患兒做好病情跟蹤管理。(各級衛生健康委、呼市婦幼保健院)
四是組織實施好貧困地區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和出生缺陷防治救助項目,繼續開展農村牧區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積極推進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覆蓋面。(各級衛生健康委、相關項目單位)
(三)促進兒童全面健康發展。
一是全面部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兒童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切實推動全市兒童健康工作。(各級衛生健康委,相關醫療機構)
二是繼續做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制定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實施方案,加強履約驗收和質量監管。(市衛生健康委,項目旗縣及相關單位)
三是推進兒童早期發展工作,繼續開展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創建,豐富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內涵,2021年呼市婦幼保健爭創自治區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各級衛生健康委、呼市婦幼保健院)
三是強化兒童保健管理。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規范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推進兒童孤獨癥篩查、診斷和干預,做好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口腔、耳及聽力保健服務。堅持散居兒童與集居兒童管理相結合,加強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指導和管理,提高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服務質量。(各級衛生健康委,相關醫療機構)
四是加強兒童重點疾病防治。加強高危兒童管理,規范高危兒童篩查、監測、干預、轉診及專案管理,提高高危兒識別與救治水平。以肺炎、腹瀉、貧血、哮喘、齲齒、視力不良、心理行為問題等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綜合管理適宜技術。(各級衛生健康委、相關醫療機構)
五是開展新一輪愛嬰醫院創建工作,所有助產機構均要開展愛嬰醫院創建工作,開展產兒科建設及產科質量評估,做好產兒科適宜技術、分娩鎮痛技術的推廣應用。指導助產機構落實《促進母乳喂養成功的10項措施(2018版)》,提高母乳喂養支持服務能力。(各級衛生健康委、各助產機構)
(四)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一是全面統籌謀劃婦幼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確保 “兩綱”衛生健康相關指標圓滿完成,做好迎接國家、自治區各級的督查評估。認真梳理問題,總結經驗,為編制新周期“兩綱”和“十四五”規劃提供科學依據。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各級衛生健康委,相關單位)
二是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基礎建設。加強婦幼保健機構設施建設,確保旗縣區均有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新城區、回民區、賽罕區加大投入,通過新建、改建和擴建,逐步解決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落后的突出問題,到2023年底達到二級婦幼保健機構業務用房建設標準。(各級發改委牽頭,衛生健康委、財政局配合)
三是推進婦幼保健機構等級復評創建。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等級評審,促進婦幼保健機構加強自身建設、自我管理和醫療保健服務質量持續改進,更好地履行婦幼公共衛生職能,不斷提高醫療保健服務質量和水平。(各級衛生健康委)
四是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對各級婦幼保健機構開展績效考核,并納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管理。以績效考核為抓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強化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促進婦幼保健機構高質量發展。(各級衛生健康委)
五是開展婦幼保健機構體制機制創新。深入落實國家醫改重點工作任務,探索落實財政保障政策,在全市推動婦幼保健機構體制機制創新工作,全面落實婦幼保健機構“一類財政供給、二類績效管理”。(各級衛生健康委,人社局、財政局配合)
三、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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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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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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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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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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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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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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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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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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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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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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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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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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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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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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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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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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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產婦死亡率(1/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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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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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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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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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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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篩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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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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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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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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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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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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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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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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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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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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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牧區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區縣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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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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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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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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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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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聽力篩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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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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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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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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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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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產婦系統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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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5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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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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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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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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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5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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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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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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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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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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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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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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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全市婦幼促健康行動的統籌協調,加強對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的監管,適時開展工作調度,強化責任落實,穩步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二)強化保障措施。積極爭取財政資金保障,提供政策扶持。逐步擴大全市“兩癌”篩查覆蓋面,強化篩查質量。
(三)提升項目質量。進一步完善婦幼衛生健康質控工作,指導各級項目管理單位做好項目的績效考核工作,強化重點目標任務推進,切實提升整體服務效能。
(四)加大宣傳力度。指導旗縣區利用世界母乳喂養周、預防出生缺陷日等宣傳節點,積極開展多樣式的主題宣傳活動。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微視頻、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積極宣傳婦幼健康相關知識,開展科普講座,推廣新技術,提升醫務人員和群眾婦幼健康的知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