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局:
為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掌握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運行情況、實施成效,建立科學的零差率銷售補助資金分配考核體系,根據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江西省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方案》(贛衛藥政發【2012】1號),現就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監測評價范圍
全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
二、監測評價內容
監測內容分為一般監測評價指標和重點監測評價指標。
(一)一般監測指標:一般監測指標主要為行政村人口數量、村衛生室數量、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數量、鄉村醫生數量、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鄉村醫生數量等5個指標(詳見附件1、附件2),主要評價基本藥物制度在村衛生室的覆蓋程度、各行政村村衛生室設置及鄉村醫生的配備情況。
(二)重點監測指標:重點監測指標包括藥品配備品種數、藥品代購數量、省縣專項補助、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藥品零差率銷售補助、一般診療費收入、診療人次、均次費用等9個指標(詳見附件3、附件4),主要評價村衛生室藥品配備使用情況、補助政策落實情況、醫療服務情況及患者就醫經濟負擔情況。
三、監測數據上報
監測數據收集實行季度人工收集上報和信息系統采集數據兩種方式
(一)人工收集上報數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前,實行人工收集上報。
1、一般監測評價報表根據工作需要上報,基礎數據以行政村為單位,由鄉鎮衛生院按照附件1格式填報本鄉鎮的數據并報縣(市、區)衛生局,縣(市、區)衛生局審核匯總全縣各鄉鎮數據,以附件1格式報設區市衛生局(匯總表要保留各鄉鎮、行政村基礎數據),設區市衛生局審核后按照附件2格式匯總,連同各縣市區填報的附件1一并上報,首次報送時間為2014年12月30日,以后根據工作需要另行通知報送。
2、重點監測報表為季度報送,各鄉鎮填報附件3中本鄉鎮村衛生室的匯總數據,并報縣市區衛生局,縣市區衛生局審核匯總后按照附件3格式上報設區市衛生局,設區市衛生局按照附件4審核匯總,并連同縣市區報送的附件3上報,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20日前,由設區市衛生局將上一季度監測數據報送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各地上報數據要經過審核分析、科室會審,確保數據準確。
(二)信息系統采集數據。省衛生計生委已啟動村衛生室藥品電子監管系統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建設工作,并建立縣級衛生信息平臺。村衛生室購進使用藥品必須經過藥品電子監管系統掃碼核注核銷,采集藥品信息。村衛生室藥品采購配備、使用報銷、服務人次等監測數據通過信息平臺自動上傳縣級衛生信息中心,通過縣級衛生信息平臺再上傳省衛生信息數據庫,監測數據統一由省衛生信息中心收集。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通過系統平臺采集數據并進行分析。
四、監測數據應用
通過監測評價掌握基本藥物制度實施進展。各地要把監測數據作為分析評價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進展的重要依據,通過審核分析監測數據,掌握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的醫療服務變化、政策落實等情況,協調解決存在的主要問題,促進制度不斷完善。
把監測評價結果作為補助資金考核結算重要依據。省衛生計生委定期對監測數據進行評價,年底組織專家開展基本藥物補助資金考核結算工作,并將監測數據與考核結算上報數據進行比對,對于比對數據誤差較大的地區,將組織人員現場核實。通過把監測評價與考核結算相結合,科學分配村衛生室基本藥物補助資金。
五、監測評價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開展監測評價是掌握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的重要途徑。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與醫療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監測評價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任務與職責分工,保障監測評價工作順利開展。
(二)提高監測效率。各地要加強監測評價信息化能力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衛生服務綜合信息資源,配合省衛生計生委加快推進基層醫療機構信息管理系統、醫療機構藥品電子監管等信息系統的建設,提高監測評價工作效率。
(三)加強培訓指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鄉鎮衛生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工作,加強各級監測評價工作業務人員的培訓,鄉鎮衛生院要明確工作職責,發揮鄉村一體化管理優勢,定期對村衛生室監測評價進行指導,確保監測評價工作質量。
附件:
1、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基本情況報表(鄉鎮、縣市區填報)
2、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基本情況匯總表(設區市填報)
3、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季度監測報表(鄉鎮、縣市區填報)
4、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季度監測匯總表(設區市填報)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