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藏醫醫療機構制劑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有效作用,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防治新冠疫情用藏醫醫療機構制劑品種實行優先備案,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2020年,新冠疫情發生后,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藏醫藥防治方案的通知》,其中收集整理了用于新冠感染輔助治療的藏醫醫療機構制劑品種。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下發《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特殊時期申請藏醫醫療機構制劑備案特別程序》,開通綠色通道,簡化備案程序,共對21家醫療機構的26個品種(詳見附件)核發了146個備案號,其有效期為半年。現請各藏醫醫療機構按照《西藏自治區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藏藥制劑備案實施細則(試行)》,積極開展上述品種的備案工作,我局將對相關制劑品種優先予以備案。
??特此通告。
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