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持續做好中藥配方顆粒醫保支付工作,按照《國家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的通知》(醫保發〔2020〕53號)要求,針對《貴州省醫療保障局?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貴州省中醫藥管理局?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中藥配方顆粒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試點工作的通知》(黔醫保發〔2020〕72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第二批中藥配方顆粒醫保支付試點名單的通知》(黔醫保發〔2021〕13號)中企業申報的第一、二批中藥配方顆粒,按照“與國家藥品目錄內醫保基金予以支付的中藥飲片名稱相符合”、“對應的中藥飲片屬于國家藥品目錄明確不得納入基金支付范圍的中藥飲片”等原則,經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試點中納入醫保基金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詳見附件1);
二、第二批試點中納入醫保基金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詳見附件2);
三、第一批試點中單方不予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詳見附件3);
四、第二批試點中單方不予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詳見附件4);
五、第一批試點中不得納入醫保基金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詳見附件5);
六、第二批試點中不得納入醫保基金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詳見附件6);
七、第一、第二批試點中中藥配方顆粒支付類別與本通知支付類別不符的,按照本通知執行。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的醫保支付政策繼續按照第一批、第二批試點政策執行;
八、二級以下醫療機構使用相關中藥配方顆粒時,自費支付;
九、國家醫保局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第一、第二批中藥配方顆粒醫保支付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附件.xlsx
包含以下信息:
1.第一批試點中納入醫保基金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
2.第二批試點中納入醫保基金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
3.第一批試點中單方不予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
4.第二批試點中單方不予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
5.第一批試點中不得納入醫保基金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
6.第二批試點中不得納入醫保基金支付中藥配方顆粒種類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