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市場監管局堅持問題導向,采取督查抽查、業務培訓、集中警示、專項整治等多種方式強化藥品零售監管,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加強督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將藥品監管工作列為局重點督查督辦事項,每月“亮政亮效”,公開完成進度,掛牌推進工作開展,每月向縣市區局通報藥品監管工作情況,確保監管態勢不松懈、監管覆蓋無遺漏、監管銜接無斷層,全面提升工作質效。
強化培訓,夯實監管業務基礎。編發《藥品市場監督檢查實務操作手冊》《藥械化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常見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指南》至各縣級局,指導基層監管人員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增強基層監管人員“四個能力”(問題發現能力、風險化解能力、執法辦案能力和跟蹤處置能力),優選70名市縣監管人員組建了全市藥械化檢查員庫。
綜合監管,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將違法違規網售藥品、執業藥師不在崗履職、違規銷售處方藥、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等列為重點監管內容,采取簽訂承諾書、自查自糾、開展飛行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強化綜合監管。聯合省藥監局區域檢查第二分局對70余名藥品零售連鎖總部、較大單體藥店負責人進行了集中警示教育。
明確重點,扎實開展專項整治。靶向開展零售藥店處方藥銷售暨執業藥師執業行為專項整治,聯合市衛健委、醫保局組織開展了藥品零售和使用暨農村地區藥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深入推進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從購進渠道、銷售環節、藥事服務、執法辦案等方面入手,不斷強化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經營行為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