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衛發〔2022〕1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衛生健康委(局)、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管理局、國資委(局)、市場監管局、醫療保障局、總工會;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宣傳網信局、改革發展局、生態環境局、規劃建設局、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局、黨群工作部:
??《河北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已經省職業病防治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審核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共河北省委宣傳部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北省民政廳?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北省應急管理廳
?河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北局
?河北省總工會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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